时间:2023-02-14 13:33
来源:山东生态环境厅
新污染物不同于常规污染物,具有隐蔽性、持久性、危害大、难治理等“新”特征,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全氟化合物、溴代阻燃剂等)、内分泌干扰物(邻苯二甲酸酯、多溴二苯醚等)、抗生素(大类内酯、四环内酯、氯霉素等)、微塑料等。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全省新污染物治理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加快补齐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短板,有效防控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反复强调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了关于“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和“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制”的要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就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做出部署。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的目标,并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制定本地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二、出台目的
(一)全面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我省是化工大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基础薄弱、治理能力滞后、治理任务繁重。《方案》结合全省产业布局,聚焦全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典型园区,开展山东省重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风险评估,构建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积极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着力在法律规范、管理体制、科技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为新污染物治理提供支撑,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全省新污染治理能力。
(二)有效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延伸深度、拓展广度的重要任务。目前,我们正处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协同推进大气、水、土壤和固体废物中新污染物治理尤为重要。《方案》以突出问题为导向,从源头出发,科学筛查评估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精准识别需要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依法实施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形成环境综合治理合力,有效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持续推动美丽山东、健康山东建设。在新污染物治理
过程中,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工作方针,适时发布山东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促进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美丽山东、健康山东建设,保障生态环境安全,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包含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
一个总体要求。“十四五”时期,完成重点行业重点化学物质的环境信息调查、环境与健康风险筛查与评估,适时发布山东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开展重点新污染物专项治理试点。到2025年,初步建立山东省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八项重点任务。聚焦省辖黄河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区域和制药、石化、农药、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纺织印染、氟化工等重点行业,采取“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总体工作思路,突出“建机制、摸底数、抓治理、强能力”,提出我省新污染治理工作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二是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和风险评估。三是构建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四是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五是强化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六是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七是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八是加强新污染物治理能力建设。
四项保障措施。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执法、加强资金保障、加强宣传引导等内容。2025年年底前,组织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各级政府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加大新污染物治理财政支持力度;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新污染物治理政策解读与科普宣传教育。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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