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9 09:37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环评互联网
12.激发群防群治活力。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用好用足举报奖励措施,积极推进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合奖惩制度,将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纳入举报奖励范围并向社会发布公告,鼓励内部人员积极参与举报,对重大违法线索查证属实的加大奖励力度,借助公众监督力量及时发现问题线索。
三、总体安排
此次专项主要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全面动员部署(2024年9月中旬前)
各地结合实际,在持续推进2023年发现的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和总结近年来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及责任人,提出具体实施措施,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动员部署,确保跟踪到底,落实到位。
第二阶段:全面深挖整治(2024年12月底前)
各地生态环境、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联合收集案源线索,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挂账动态管理和销号制度,全面严查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问题。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从2024年9月开始,会同有关部门按月调度进展,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相关案件查处情况(报表及台账见附件)报送省生态环境厅。专项整治期间,相关部门发现重大情况、典型经验、工作动态等要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各地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将适时进行全省推广。
第三阶段:全面总结表扬(2025年1月)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梳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做法及存在问题,于2025年1月20日前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同时抄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专项整治结束后,五部门将对查办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生态环境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厅际协调专班,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政治自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年度重点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突出工作重点,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加强重大问题协调,高位推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强化联动督导。五部门将加大抽查检查和督导力度,定期调度各部门专项整治情况,持续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各地要强化协调机制作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执法职能,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职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审判机关审判职能,按要求分阶段、分领域统筹做好专项行动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狠抓引导宣传。各地要坚持宽严相济,提高专项整治的精准性,准确区分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的界限,避免“一刀切”。既要对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又要帮助一些主观恶性不深、客观危害不大的涉案企业通过合规整改,弥补经营管理中的漏洞,推动其合法经营。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引导相关企业知法守法。
(四)完善长效机制。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多部门协同配合,逐步建立健全组织协调、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统筹指导、案件督查督办等工作衔接机制。各地要对发现的弄虚作假案件线索实施一案双查,涉及公职人员失职渎职,依纪依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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