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1 09:22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近日,有网友留言《生产数值砂轮,废气执行什么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问题进行咨询,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进行答复。
答复如下:
问题:领导,您好,我们的项目是使用酚醛树脂粉、酚醛树脂液与棕刚玉、白刚玉等磨料混合成型,再经185摄氏度硬化生产树脂砂轮磨具。树脂在整个加工过程中皆为物理变化,没有化学变化,生产过程中硬化成型工序有少量的聚合物单体(游离酚、醛)的排放,因此,废气主要为混配料粉尘,酚醛树脂在185摄氏度硬化过程中挥发的游离苯酚和游离甲醛,氨等,请问废气排放标准是否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31572-2015) ?
回复:您好,根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31572-2015)附录A,使用酚醛树脂为原材料的塑料制品工业,可以按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31572-2015)执行。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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