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生产树脂砂轮,废气应执行什么排放标准?

时间:2024-10-21 09:22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近日,有网友留言《生产数值砂轮,废气执行什么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问题进行咨询,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进行答复。

答复如下:

640.png

问题:领导,您好,我们的项目是使用酚醛树脂粉、酚醛树脂液与棕刚玉、白刚玉等磨料混合成型,再经185摄氏度硬化生产树脂砂轮磨具。树脂在整个加工过程中皆为物理变化,没有化学变化,生产过程中硬化成型工序有少量的聚合物单体(游离酚、醛)的排放,因此,废气主要为混配料粉尘,酚醛树脂在185摄氏度硬化过程中挥发的游离苯酚和游离甲醛,氨等,请问废气排放标准是否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31572-2015) ?

回复:您好,根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31572-2015)附录A,使用酚醛树脂为原材料的塑料制品工业,可以按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31572-2015)执行。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