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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2025年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时间:2025-01-20 14:50

来源:生态环境部

二是完善实施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细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截至目前,已有黑龙江、吉林等14个省份的省级党委政府出台配套措施。湖南还出台了管控单元划定技术规范、准入清单编制技术指南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地方标准。

三是加强实施应用。20多个省的信息平台对公众开放了查询分析功能。其中,浙江省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基础,连通集成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12个应用和300余万条数据,开发上线“浙里环评”数字化场景应用,截至目前,累计登录和点击量分别突破37万和57万人次,完成环境准入研判项目14万余个,实现便企利民。广西探索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支撑地方标准管理,利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平台,建立“分区管控-排放标准-污染管控”的协同应用路径,在海水养殖尾水排放地方标准中,对受纳海域、排放要求等方面实施更精准的分级分类管理。

三中全会《决定》将“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纳入“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重要任务。在上周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黄润秋部长代表部领导班子作的工作报告,明确就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作出部署,我们将从以下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不断完善法规制度。推动分区管控纳入生态环境法典。加强科学研究,健全以技术指南总纲为统领,以生态环境要素管控分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信息平台建设等专项标准为补充的技术标准体系。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指导地方将相关衔接要求纳入动态更新成果中,让分区管控方案“更好用”。

二是不断强化成果应用。加强信息化建设和数智化应用,推动相关管理平台联通和信息共享。加强与海洋、地下水等要素管理衔接,强化与环评、排污许可联动,完善源头预防体系,形成制度合力。推动分区管控成果在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严格环境准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健全源头预防体系、助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督察执法问题线索筛查等8大领域持续发挥作用,从源头上为优化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绿色标尺,推动各方面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爱用”。

三是不断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地方开展分区管控实施成效跟踪评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及时完善相关举措,补齐短板。采用大数据、卫星遥感等手段,对违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情形,加强监管执法,通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等抓手,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管用”。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答问二)

南方都市报记者: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提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请问生态环境部在推进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方面有何举措?

王志华:排污许可制是党中央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面作出的重大制度性安排。我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努力将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的核心制度,持续推进全面实行。具体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实现排污单位“全覆盖”。制订分类管理名录,发布80项排污许可技术规范、45项自行监测技术指南、22项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指导各行业有序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实现行业管理全覆盖,摸清家底,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夯实基础。将全国386.7万家排污单位纳入管理,其中核发排污许可证37.1万张,排污登记349.6万家,管控水污染物排放口25万多个、大气污染物排放口115万多个。

二是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推动制修订水、大气、土壤等八部生态环境相关法律,颁布《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完善排污许可法治基础。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指导地方依法将各环境管理要素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推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综合许可。

三是推进核心制度建设。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推动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联动。有序推动火电、钢铁等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衔接,目前火电行业已实现2200多家企业统一报表填报,做到“一个企业、一个口径、一套数据”。此前,火电行业生态环境统计、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共需企业填报472项指标,通过统一报表优化整合,仅保留361项指标,而且其中188项可直接通过排污许可平台自动带入、自动核算,或者通过下拉菜单字典式选取,大大减轻了企业和基层的填报负担。完善固定污染源自行监测监管机制,累计已有38万家企业监测数据通过许可平台统一登录、统一填报、统一公开。

2024年11月,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制定发布了《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突出环境质量改善主线,聚焦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推进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要素、全联动、全周期管理。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以落实《实施方案》为抓手,强化固定污染源监管核心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推动提质增效,切实发挥好排污许可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优化分级、分类让环评管理“放得活”“管得住”(答问三)

封面新闻记者:2024年,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改革的通知》,统筹部署了优化环评分级、分类管理的有关工作,请问目前进展如何?

王志华:《通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环评这项生态环境源头预防的主体性制度提出举措。

一是推动环评管理“放得活”。通过开展优化环评分类管理的改革试点,探索环评文件标准化编制、智能化辅助审批,为取消部分生产工艺简单、污染防治措施成熟、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环评积累经验。

二是确保环评管理“管得住”。将“两高”等环境影响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权限调整至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环评对项目选址的指导,加强对环评改革试点行业的排污许可管理和执法监管。

目前,承担环评改革试点任务的13个省份均已组织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具体包括优化环评分类管理地市试点14个、园区试点16个,环评文件标准化编制和智能化辅助审批试点4个。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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