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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采取九大措施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时间:2007-06-27 13:01

来源: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市长杜梓在近日召开的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该市将采取九大措施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全市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全力打好高耗能、高污染、低层次、低回报产业整顿关闭攻坚战。一是从6月17日至8月1日,集中对电石、铁合金和硅钙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依法进行清理,采取关停取缔、拆除生产设备等有力措施,彻底淘汰“两高两低”落后产能和产业。二是强化产业集中度,除鄂托克旗、准格光头旗在工业园区集中发展外,其他旗区不再发展电石、铁合金、硅钙产业。三是严格市场准入监管,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盲目上马。四是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坚决清理和纠正给予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电价、地价、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二)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提高回采率三年攻坚战,力度不减,政策不变,凡在规定期限内完不成技改任务、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关闭。二是要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快关停“小火电”,加快替代热源和电源点建设,推进关小上大。三是要继续大力度关闭小炼焦、小白灰、小炼铁等违反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企业。四是要加大项目整合清理力度,对已核准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以及迟迟不开工或开工无望的项目全面清理,收回已分配的环境指标,支持大项目、好项目建设。

  (三)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地区的节能减排。煤炭、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几大行业是全市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主要领域,抓住了这几大行业的节能降耗就抓住了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和关键。要牢牢抓住企业节能减排不放松,将能耗指标分解落实到114户(年耗能3000吨以上)重点企业,明确节能标准,严格节能措施,强化能源审计,确保年度和阶段性节能减排目标如期实现。要把全市80%的节能减排任务落实到八大工业园区。加快城镇和重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08年底前全市旗区政府所在地、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确保“十一五”期间,削减化学需氧量1.48万吨。通过培育一批先进产业、典型企业和示范区,以点带面,推动整体节能减排工作不断实现新突破。

  (四)大力推进社会节能减排。一是要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城镇新建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要全面实行节能设计标准,凡不满足节能设计标准的工程不得开工建设。二是要加强交通运输节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优化路网和站点布局,提高运输效率。三是要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在城镇居民住宅、小区、商业和公用建筑大力推广节能照明产品、节能设备,力争全市商业和民用能耗降低30%。四是要抓好农村牧区节能。大力发展集约化农牧业和生态农牧业。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农牧业机械动力设备,引进农牧业新机具、新技术,对大中型水利排灌设备实施节能节水改造,提高农牧业生产中的能源利用效率。五是要推动政府机构节能。今年率先在全市政府系统严格落实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超过20度空调使用政策,全面降低政府机构用电、用水、用油等能耗。积极推进政府节能采购。

  (五)依靠科技进步推动节能减排。要依托大型企业集团,积极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大力引进推广节能减排先进技术与工艺,加强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主创新能力。在煤炭、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推广运用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降耗技术。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采用节能环保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 

  (六)积极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坚持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综合利用、循环发展的新型工业化路子,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从根本上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要以节能减排为契机,按照产业升级、产业延伸、产业多元的要求,深入研究产能控制、煤炭洗选、技术改造、矿区火区、瓦斯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尽快把煤炭产业提高到新的发展水平。要积极培育发展汽车制造、发动机生产等先进制造业和金融、物流、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加快非资源型产业发展。着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加快构筑煤→电及其废弃物利用、煤→煤化工及其废弃物利用、煤气+天然气炭氢互补循环产业链条和中水循环利用系统,提高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实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七)加大节能减排的投入。要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市财政已安排了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工作。各旗区政府也要拿出专项资金,增加节能减排投入。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解决节能减排的资金问题,关键要采取市场机制的办法,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促使企业节约能源资源,进行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

  (八)完善推进节能减排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要把制度建设作为节能减排的基础工作,深化改革,创新管理,消除体制和机制性障碍,建立一整套有效的制度保障体系。要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完善补偿政策和扶持措施,强化市场监管,构建有进有退、良性发展的产业培育体系。加快建立节能减排激励机制,围绕煤炭、电力、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制定出台税收优惠、财政支持、金融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节能减排。

  (九)强化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一是要强化统计数据库建设,改进统计方法,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二是要启动节能监测中心和环境监控中心,年内所有电厂、污水处理厂和重点化工企业必须安装运行烟气、水质在线监测装置,2008年所有重点污染源和工业园区实现与监控平台联网,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验收要求。三是要加大执法监督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一批严重违反节能减排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件,对恶意排污的行为实行重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对能耗监控、环境监察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强化对现有企业节能减排设备运行情况的监管,切实提高日常监察效能。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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