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发改委印发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文本 分建设和委托运营两种模式

时间:2017-01-06 09:11

来源:发改委

发改委关于印发《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已经下发。《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示范文本)》分为建设运营模式和委托运营模式两种。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16]28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

为指导和推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相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号),我们组织编制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示范文本)》(建设运营模式和委托运营模式),现印发你们,供有关单位和企业在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相关工作中参考。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30日

建设运营合同

本合同于(日期)由(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在(地点)签署。

鉴于:

1、****污染物第三方治理工程,为甲方**项目配套环保工程,由乙方采用建设

运营方式进行建设、运营和管理;

2、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该项目,

且甲方愿意授权乙方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从事上述行为。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污染物第三方治理项目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与合同文件

第1条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所指外,下述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中国:指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

法规、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政府:指中国国家行政机关,包括中央人民政府及其组成机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组成机构。

批准:指需从政府获得为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拥有、拆除等所需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批准、核准、建设运营权、认可或相同或类似的文

件。

甲方:******公司及其继承人或经许可的受让人。

乙方:******公司及其继承人或经许可的受让人。

建设运营权:具有本合同第3.1条所确定的含义。

建设运营期:具有本合同第3.4条所确定的含义。

保证值:即环保设施入口处甲方保证的技术参数。

生效日期:指本合同中甲、乙双方约定的生效日期。

融资文件:指依适用法律批准的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担保协议、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

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

贷款人:指作为融资文件一方的贷款机构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

建设合同:指由乙方和建设承包商之间达成的项目的设计、建筑安装、监理、设备与材料采购的一个或多个合同。

建设工程:指根据本合同第三章规定所进行的项目的设计、监理、采购、建筑、安装、完工和调试等相关事项。

建设承包商:指由乙方所雇佣的根据建设合同和本合同履行建设工程的一个或多个承包商,及分别经其许可的继承人和受让人。

建设工程开始:指建设承包商在现场进行的工程建设的开始。

完工日期:指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整体完成试运行的日期。

谨慎工程和运营惯例:指大部分项目所属的行业对于同类设施采用或批准的惯例、方法及做法(如电力行业,指大部分中国电力企业所采用的国际惯例、方法及做法)。就本项目而言,谨慎工程和运营惯例应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合理的步骤,以保证:

满足正常条件下及合理预测的非正常条件下环保装置需求的充足材料、资源和供应。

拥有足够数量、充足经验并经过适当培训的工作人员,以恰当有效地按照制造商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运营环保装置并处理紧急情况。

由知识丰富且受过培训和富有经验的人员使用适当设备、工具和程序进行保护性日常和非日常维护和修理,以保证环保装置长期、可靠和安全地运营。进行恰当的监测和调试,以保证设备按照设计功能运行,并为设备在正常和紧急状态下均能正常运行提供保证。

操作设备并保证工人、公众及环境的安全,遵守有关行业要求。

安全性评价(如有,部分行业不需要安全性评价):指依据国家相关监管机构或其他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在**项目(含环保设施)进入商业运营前进行的,及已投入运行的**项目定期进行的安全性评价。

环保验收:指依据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建设项目竣工后进行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雷电、地震、水灾、海啸等重大自然灾害;

流行病、瘟疫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国家政策的重大变更等。

法律变更:指在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国家有关部门对中国法律文件的实施、颁布、修改或重新解释,对项目的建设、运营或维护等的要求,使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合同成为不合法。

环境污染:指项目工程对于地上、地下或周围的水、空气、土壤或其他方面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

工作日:指除法定节假日(包括双休日)以外的公历日。

编辑:程彩云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