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全文印发

时间:2018-06-12 13:05

来源:环境部

(五)坚持压力传导

督查组应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不替代地方开展工作。不同城市应各有侧重,重点盯住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通过督查切实传导压力,推动地方真正把工作抓实,强化严督严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六)人员选派

派员省份要高度重视强化督查工作,综合考虑人员年龄、健康状况、业务专长、政治素养等方面因素,选取政治可靠、信念坚定、作风正派、自律性强、业务过硬的人员参加督查。派员单位是参加督查人员的“廉政第一责任人”,要做好行前动员培训,强化廉洁自律教育,经常关心参加督查人员的生活保障,统筹做好人员、工作协调,处理好异地督查和属地工作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七)建立临时党支部

按照关于加强临时党支部建设的要求,党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的督查组,应成立临时党支部,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加强纪律监督,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未达到成立临时党支部要求的督查组,党员要带头发扬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其他督查人员做好督查工作,确保督查取得实效。

(八)安全提示

各督查组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克服异地督查、水土不服、路线不熟等带来的诸多困难。督查过程中务必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避免与被督查对象发生过激行为或冲突。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利于督查出行的情况,各督查组向专项办报告后可在驻地开展学习,整理相关资料,完善督查计划。督查期间,要注意饮食卫生,司机应定期轮换,避免疲劳驾驶,确保饮食和交通安全。

十、考核通报

建立督查激励和约束机制,对督查工作情况进行“周排名、轮通报、月表扬”。

(一)以问题为导向,制定评分考核机制。专项办每日统计、汇总各督查组检查任务的数量,审核发现问题质量,评估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检查难易程度,每周综合评价各督查组工作情况并排名,以“每周一榜”形式,在生态环境部“两微、一网、一报”公开表扬排名前十位的督查组。

(二)每轮次督查结束后,向省级环保部门印发督查情况通报。通报39个被督查城市发现问题数量及类型;以派员城市为单位,综合评价所派督查组的督查效果,并依据考核评分结果,通报表扬前10的派员城市,点名批评考核落后的派员城市。

(三)每月向获得每轮次排名前3名的督查组所属省、市两级人民政府致函进行表扬和感谢。

(四)对连续3天发现问题明显偏少、质量不高的督查组,向派出省份有关负责人电话通报情况,督促改进工作、提高质量。对连续排名较差的督查组所属省份或城市,将在大练兵评比中酌情扣分。发现督查人员存在廉政问题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并取消其所在单位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十一、严守廉政纪律

督查组成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生态环境部督查和巡查工作纪律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不安排与督查无关的活动。督查开始前,督查组成员应签署廉政承诺书,督查结束后,应填写廉政自查表。督查期间,督查组成员与地方人员在非工作场合沟通检查发现问题时,须3人及以上同时在场,并在廉政自查表中做好会面登记。督查期间,发现督查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违规情况的,将立即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附1

分阶段督查重点

2018年6月10日,参加第一轮次督查人员到位。2018年6月11日至2019年4月28日,每两周进行一次人员轮换,各阶段督查重点将有所侧重,并根据工作要求适时调整。

一、2018年6-7月督查重点

对“2+26”城市“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部督办问题整改等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未按要求和时限完成整改情况;梳理热点网格、群众投诉举报,全面排查发现新的涉气环境问题。

二、2018年8-9月督查重点

排查“散乱污”企业及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建档立卡和自查整治情况;排查各城市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装、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排查工业炉窑、矿山治理、小火电淘汰、扬尘治理及秸杆焚烧等情况。

三、2018年10月督查重点

逐村抽户排查清洁取暖燃煤替代、燃煤小锅炉淘汰情况;港口“公转铁”落实情况;同时兼顾排查“散乱污”企业,防止反弹。

四、2018年11-12月督查重点

进入供暖期后,排查各城市错峰生产企业停限产措施落实情况;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排查重点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及相关措施落实情况;核查供暖投诉,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核查2018年年底前各城市明确时限要求完成的任务。

五、2019年1-4月督查重点

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排查重点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及相关措施落实情况。


编辑:张伟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