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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暨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

时间:2025-04-02 10:15

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

日前,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西安市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暨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工作方案》还提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环境监测、环保装备、环境咨询、深度治理等领域培育若干龙头企业。

日前,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西安市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暨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方案提出,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强化源头管控、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持续优化调整产业、能源、供热、交通运输结构,深入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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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PM2.5浓度不超过4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不少于263天,力争完成省上下达西安市重污染天数控制指标;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9410吨、6570吨。

此外,《工作方案》还提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环境监测、环保装备、环境咨询、深度治理等领域培育若干龙头企业。

详情如下: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暨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暨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安市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暨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4〕6号),稳步提升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按照《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安排,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强化源头管控、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持续优化调整产业、能源、供热、交通运输结构,深入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

2025年,PM2.5浓度不超过4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不少于263天,力争完成省上下达我市重污染天数控制指标;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9410吨、6570吨。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结构调整

1.能源消费结构调整。

(1)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低碳能源。(市发改委牵头,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国网西咸新区供电公司配合,以下均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持续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严禁新增煤电装机规模。(市发改委牵头)

(3)推动燃煤热电企业关停。(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配合)

2.城市供热结构调整。

(1)加快优化集中供热结构。2025年热电机组采暖季热电比平均保持在110%以上。(市发改委牵头,市城管执法局配合)

(2)加快垃圾焚烧发电供热改造。(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配合)

(3)持续优化供热运营模式。整合现有供热模式,实现供热管网互联互通、热源多能互补,有计划推广地热能、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等多种新能源供热模式。(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国资委、西安城投集团、市安居集团配合)

(4)大力发展清洁取暖方式。新建居民住宅、商业综合体等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取暖。(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水务局配合)

3.产业发展结构调整。

(1)强化源头管控。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建改建扩建化工、石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和规划环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各项准入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对属于节能降碳工业重点领域的新建项目必须按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牵头)

(2)严格设定新建、改建、扩建涉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限制条件。(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配合)

(3)实施高排放企业关停和退城搬迁。完成西安西电电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西电高压电瓷有限责任公司干法生产线等搬迁。完成6家低绩效水平涉气企业搬迁改造提升工作。(市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配合)

(4)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制定计划,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配合)

(5)加快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用好“两重”“两新”相关政策,支持限制类项目升级改造,逐步退出未完全升级改造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启动实施一批节能降碳改造升级项目。(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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