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15 09:19
来源:生态环境部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强化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管理。对本意见发布后审批的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开展质量复核时,重点复核涉及新污染物的评价因子筛选、评价标准、工程分析和排放达标判定、监测计划等内容,推动新污染物相关环评管理要求落实。复核中发现上述行业涉及新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未按本意见要求开展新污染物评价工作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生态环境部
2025年4月10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4月10日印发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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