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0-07-20 14:41
来源: 中国水网
作者: 王凯军
“水质净化”净化的又是什么水?这些问题不解决,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没有抓住根本问题,治标不治本。
数据显示,采用完全分流制的新加坡,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达565mg/L,北京城区COD浓度为513mg/L,但是上海仅为280mg/L,广州更甚,仅为181mg/L。王凯军分析道,通过用水量、排水量和进水浓度以及理论排放当量,可以推算出可以推算出没有接管的污水量,我国COD漏损率至少有40-50%,这才是真正导致导致黑臭水体的根源。数据也恰恰证明了这一点,虽然上海市明确提出污水处理率达94%,但根据城市6000多平方公里范围内雨水管网混接污染溯源和1万多条河流排放清单分析,56%的污水直接或间接排入河道。《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规定了二十四字方针,黑臭水体的整治应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循环、清水补给;水质净化、生态修复”方针。“控源截污”到底应该控制什么,这是一目了然的问题?这也是社会舆论一直在提黑臭水体治标不治本的问题所在。
王凯军总结,尽管我国污水处理量大,但进水污染物浓度低,导致各地的污水处理率虚高。将36个重点城市污水处理量、COD削减量及COD遗失率对比发现,其中25个城市COD漏损率超过50%!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按目前低浓度情况,按用水量区分,有以下三种情况:1、如果水量小,说明用水浪费,并且管网建设落后;2、如水量相当,说明有一半以上污水没有收集,并且雨污不分;3、如果水量大,说明污水没有收集或管网破损严重。
北京市为提高污水处理水平,发布了3个“三年行动计划”,北京全市污水处理率从84%提高达到94%,到2019年底,两轮投资接近600亿的投入。如此高投入才换来94%的处理率,王凯军表示,最主要的原因是污水没有全部接入管网,是全收集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
溢流污染的解决途径
王凯军表示,解决溢流污染的途径主要有四类:一是尽快建立雨污分离系统,二是建立海绵城市理念解决雨水问题,三是扩大合流制处理雨污水问题,四是建立新型污水排放体系。从以上途径来看,主要思路围绕雨水收集展开,和污水处理与水质提升问题关系并不十分紧密,黑臭水体三年提质仍停留在“黑臭”层面,对下一步水环境提升的效果并不大。
从我国排水管道情况和分流制改造来看,近年来,我国雨污合流改造并未发生太大变化,根据统计年鉴显示,我国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在2013-2017年间都增加约20万公里,雨污管道一直未有太大变化,此类设施基本位于城中心,基本没有改动,实践证明也改不动。在如此情况下,合流制将普遍存在,也必将长期存在,合流制溢流污染,避无可避!如果进行分流制改造,按照管道建设投入与污水厂基础设施投入算一笔账的话,排水管网长度在 2017 年达到 55 万公里,形成3万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截至2017年,全国城镇建成污水处理厂5027座,污水处理能力达1.88亿立方米/日,形成固定资产不到1万亿元,目前投资的数量级约为3-5:1,因此,并不十分建议优先在管道建设方面进行投资,这个投资最大。不过地方政府在没有管道的新建城市建设管道是合理的。
从海绵城市建设方面来看,我国30个海绵城市,平均每平方公里投入1-2亿,再考虑绿化投入等因素,海绵城市如此发展下去,等达到40%建成区时,将变成海量投资。王凯军提醒道,合流制和LID系统建设顺序和数量的问题很重要,根据国际经验来看,国外治理溢流污染主要以大肠杆菌、悬浮物(悬浮性有机物)为控制目标,在合流制系统实行近百年,80%-90%的溢流污染解决之后,再来谈建设绿色基础设施。而我国则是在80%-90%的溢流污染没有控制的情况下,就试图采用海绵城市绿色基础设施解决溢流污染问题。王凯军表示,建设海绵城市之前,一定要先解决基础问题。
王凯军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分流制方案与合流制方案进行对比之后,发现海绵城市建设对于小城市而言是百亿级别的投入,分流制改造方案为10亿级别的投入,合流制雨水处理方案为亿级投入,从经济选项来看,合流制雨水处理方案为最优选择。加拿大某城市也做过类似对比,发现海绵城市建设是投资最高的,完全分流制位列第二,污水厂改造则是效益最高的一种方案。
加拿大某城市处理方案对比
根据以上结果可发现,若充分利用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基础设施与管网系统,目前我国污水厂进水浓度低反而是一项优势。因为简单说污水处理池容的设计与流量和浓度的乘积成正比,如果浓度低一倍,流量则可以提高一倍。对于我国污水浓度普遍偏低的情况,这样产生一个问题是否可以利用富裕能力处理2倍以上雨水?或许有人质疑,如果流量多了,那么水利条件则会发生变化,王凯军解释道提高流量整个系统的限制性因素是沉淀时间,提高沉淀速度一部分处理厂可至少处理2-4倍的雨污水。有条件的污水厂若进一步修建雨水存储池,则可控制80-90%的径流总量。这是需要业界打开思路积极探索的一个问题。
解决合流制溢流污染的政策建议
CSO治理需要顶层设计优先,确定明确的路线图,这不是一个短期任务,是需要未来二、三十年进行治理的问题。除了路线图以外,还应当在政策、技术、标准规范方面都应建立配套设施。
建议一:我国应该尽快实行浓度限批,节水优先,杜绝劣质下水道工程。浓度没有达标不考虑其它基础设施的国家投入,地方政府可以此为导向,先解决最基本问题。这是从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来解决难题。生态环保部相关领导也十分认同这一思路,并且说在2010年左右,就曾在地方采用过浓度限批手段,通过从严审批倒逼地方政府解决当地管网问题。
建议二:海绵城市重点应该是解决城市面源污染控制的最后一公里——精准海绵建设。因为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是需要承建、交通、住房、水利等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项目,需要涉及一系列标准,比如马路应该低于绿地这一最为基本的问题涉及道路标准问题,要和与水无关的各部门打交道。所以要精准构建灰绿复合海绵空间解决CSO问题,利用地形、河道主要通过自然的手段精准建设海绵城市设施,结合储存等灰色基础设施有效解决溢流雨污水(CSO)问题。
编辑: 赵凡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