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6-28 16:40
来源:中国大气网
作者:傅涛
本文是E20研究院院长傅涛先生在“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七次议政会”的建言稿。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发布实施以来,北京市在大气污染治理上取得了瞩目的成绩,但是大气污染治理的形势仍然严峻,需要在体制机制上做出突破。
大气十条在总要求中明确了“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的行动方针。就首都北京而言,在如何发挥企业、公众和市场的作用方面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首先是资金的配置问题。根据北京环保部门提供的数据,北京治霾投资累计达到700亿,在政策驱动下,民间的污染企业和生产企业投资也达到一定的强度。这种以政府资金的直接补贴和直接投资为主导,排污企业被迫投资为辅助的投资模式,没有形成政府资金有效的杠杆效应,投资效率和使用效率都偏低。长此以往,政府财政压力必然加大,也不符合国务院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方向。
其次是雾霾治理的协同问题。大气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大气污染也一样。以京、津、冀区域治霾为例,北京市PM2.5的来源中区域传输约占三分之一,反过来,河北省的PM2.5问题同样可能归因于来自于北京的区域传输。大气污染问题的治理,本质上是跨区域的。而环保治理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形成行政体制上的条块分割。因此,区域协同成为大气治理的难点,目前的协同主要停留在政府层级上的协同,受到条块分割的限制,协同效果欠佳。
第三是公众参与问题。不管是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还是大气十条,以及各地出台的行动计划中,公众参与都成为很重要的一环。但是在各地实际的行动中,公众参与多是被动参与。以北京市为例,“限行”“停产”等临时性管制措施成为重要事件与活动中政府“要蓝天”的重要手段。这种被动与强制的参与方式,大多都带来了公众的不理解与调侃。虽然北京取得了一些治霾成就,但是社会公众对政府在治霾行动上的信心一再降低,“等风来”成为老百姓调侃的口头禅,每每关系到雾霾问题的事件,都会被网络刷屏。
为此,E20研究院提出三点建议:
第一,建议以首都建设性专项雾霾治理资金为引导性基础资金,调动一定比例的社会公益资金,以此两者作为基金里的收益劣后资本,调动更大比例的商业资本,共同发起首都治霾专项基金。聘请环境治理领域的专业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将每年的补贴性治霾资金作为基金收益。实现有效的资金放大,也保证治霾资金的可持续性,也可以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有效度。
第二,社会公众的参与是解决雾霾问题重要的一环,建议把公众参与引导工作委托一批专业服务机构来完成,服务费用可以从专项费用里支出,以这些机构为纽带,为政府主导的治霾团结一批同盟军,把运动性的、阶段性的、断面性的社会公众参与行为,转化为过程化的、有计划性的、连续性的公众参与。建议政府支持民间力量组织的大气战略论坛,增加社会和公众参与的节点。社会公众的积极与顺畅参与,将对提高治霾效率、控制治理成本以及有效得到公众理解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社会公众可以成为政府部门非常有力的助手和伙伴。
第三,各地政府尽量将专业化的治霾行动和工程委托专业化的、全国性的专业环境企业来完成,利用专业的产业力量打破行政地域的分割,与跨地域政府间协同实现有效补位和强化,解决大气跨区域治理中的条块分割问题。产业中的资本、技术、人才、信息、经验是流通的。在流通下,产业的力量可以贯穿不同区域(比如京津冀)、全国,甚至国际。如果不能很好的利用产业的市场共性,实际上会造成大气治理问题的人为分割,造成京、津、冀大气治理的联通的点就只有政府之间的协调,单一而脆弱。而民间资本、平台机构、产业的力量,是可以在市场之间进行联通的,如果把联通形成一张网,以京、津、冀为代表的跨区域大气治理效果,会更上一个台阶。
目前,中国的大气治理产业已具备了一定的实力,很大一批企业总部在北京。一批优秀的治理企业已成长起来,以清新环境、国电龙源、聚光科技等上市企业为代表,可以利用产业的力量在推动大气治理问题的解决。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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