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01 14:08
来源:湖南省环保厅
环境监管执法不断加强。贯彻执行新环保法,将工作重心从偏重事前审批转向加强事中、事后全过程严格监管。采用污染隐患大排查、计划执法、专项行动、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执法检查,对违法企业和违规项目坚持依法依规、严控风险、实事求是、优化发展的原则,按照“严肃处理一批、搬迁关闭一批、限期整改一批、备案管理一批”的思路分类处理。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和机制,省级建立了由环保、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组成的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意见》等文件,设立了省公安厅驻省环保厅工作联络室,加强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打击和司法移送力度。全省环保系统机构、编制、人员队伍和装备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环境监管能力水平全面提升。
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重点构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颁布实施了《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出台《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水质水量奖罚)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评估暂行办法》;开展环境功能区划试点工作及生态红线制度建设试点工作,落实简政放权的要求,向市、州下放了多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数字环保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建成重点污染源及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自动监控体系。
环保产业取得长足发展。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的意见》,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政策扶持和培育力度,“十二五”期间环保产业增加值保持年均增长20%以上,2015年生产总值达1600亿元。组织开展污染治理重点技术科技攻关,研发推广运用了工业废气脱硫脱硝、重金属废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收运与处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等一批先进技术和装备。
(二)“十三五”面临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时期,湖南面临稳增长、调结构、“一带一部”发展战略布局的重要机遇期,经济社会进入“中高速”发展新常态,环境保护仍将处于负重前行的关键期,面临许多新的挑战。
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艰巨复杂。传统煤烟型污染与臭氧、PM2.5、挥发性有机物等新老环境问题并存,生产与生活、城市与农村、工业与交通环境污染交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处于高位,总量减排与环境质量改善的关系更趋复杂,江河水系水质未全面达到优良水平,部分城区黑臭水体问题突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缺口仍然较大。洞庭湖水质富营养化趋势依然明显,局部地区土壤污染治理任务繁重,大气污染形势无明显好转,长株潭城市群污染天气仍占较大比例。
守住环境风险安全底线难度大。湖南省是有色金属之乡,多年来有色金属资源粗放式开发利用,导致部分区域及工矿场地、河道底泥、土壤受到污染,由此带来的历史遗留环境污染风险问题亟待解决。区域性、结构性环境风险突出,有色冶金、重化工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布局总体呈现近水靠城的分布特征,危险化学品企业距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人口集中居住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域距离不足,保障饮用水安全压力巨大。
环境污染空间结构转移问题凸显。随着《湖南省主体功能区划》和“一带一部”发展战略的实施,区域产业发展方向及空间布局发生了较大改变,从而带来了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空间结构变化,污染转移问题凸显。在全省环境压力总体舒缓的同时,承接产业转移地区的污染特征发生改变,部分区域环境压力也将进一步增大。
农村环境保护缺乏长效机制。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尚未得到妥善处理,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问题严重,农膜、秸秆等农业废物尚未得到有效处置,农村环境保护面临着农村饮用水安全难以保障、农村生态环境受到破坏、耕地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监管长效机制不足等多方面的问题。
深化生态环保改革任务繁重。由于长期历史累积,环境保护工作既要不欠新账,又要多还旧账,压力和挑战将在较长时间内一直存在,需要把深化改革放在核心位置,从理顺、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入手,解决制约环保事业发展的首要障碍。环保优先理念、突出污染问题治理投入、环境执法监管等方面有待增强,全面建立和实施生态红线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建立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等任务艰巨;环境监管能力与新的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突出,县乡基层环保队伍人员力量和装备保障薄弱,环保系统业务能力建设亟需加强。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在“一带一部”、“五化同步”新战略引领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动力,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严密防控环境风险,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好富饶美丽幸福的新湖南篇章。
(二)基本原则
绿色发展、标本兼治。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推进多污染源综合治理,实施环境分区管治和分类管理,优化布局,强化源头控制,严格环境准入,推进经济绿色转型、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绿色湖南”。
深化改革、制度创新。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绩效评价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形成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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