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2017武汉环保工作要点 完成一批包装印刷VOCs治理项目

时间:2017-03-06 16:11

来源:武汉市环保局

8、建立完善环境经济政策。深入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重点排污单位2016年度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继续推进全市环境污染责任险工作。稳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三)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严格落实长江大保护要求

9、完善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四水共治”各项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武汉市水污染防治行动2017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完成《武汉市水污染防治规划》。完善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调度、信息通报、联合会商等工作机制。修订《武汉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建立双月通报水环境质量状况、年度通报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排名的通报机制。全面开展水污染问题督查巡查,建立完善及时反馈、重点督办、现场督导制度。

10、加强重点水体保护与整治工作力度。开展梁子湖、斧头湖等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调查和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制订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督促落实斧头湖、通顺河、鲁湖、府河、倒水、举水等重点水体达标方案,扎实推进环境综合整治。督促各区抓紧制定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和劣Ⅴ类水体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推动东湖、后官湖、汤逊湖等湖泊水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典型场地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摸底调查工作。

1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工作,指导各区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协同推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实行整改销号制度。严厉查处危害饮用水源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2、推进重点领域水污染治理。贯彻落实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切实抓好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中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全面调查摸底全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确保按要求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和在线监控设施并强化监管。配合推动造纸、钢铁、氮肥、印染、制药(抗生素、维生素)、制革等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全面调查全市加油站地下油罐现状,会同相关部门制订更新改造加油站地下油罐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13、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总量减排工作。分解落实年度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氨氮和化学需氧量总量减排。配合推进黑臭水体整治,确保2017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协调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湖泊污水截污工程。配合推动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养殖退出、湖泊渔业“三网”设施拆除等农业领域重点工作。

(四)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巩固改善空气质量成果

14、深入实施拥抱蓝天行动计划。实施《武汉市2017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分解落实年度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确定年度重点减排项目,完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年度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修订《武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3-2027年)》。制订《武汉市2017年度拥抱蓝天行动考核办法》,差异化设置各区年度改善空气质量目标。启动《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2013-2017年)》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动态更新大气污染源清单。组织开展全市大气氨排放调查和研究。

15、强化工业烟粉尘污染治理。加快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完成2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进一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017年6月底前完成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或改造。深入推进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废气排放治理改造,推进钢铁、水泥重点行业企业物料堆场及传送装置粉尘污染治理。

16、推进工业VOCs污染治理。持续开展武石化、中韩石化泄露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等工作,2017年7月1日执行特别排放限制要求。推进完成一批重点包装印刷企业VOCs污染治理项目建设。推动神龙等汽车制造企业实施喷涂废气深度治理。按期完成开启式干洗机淘汰任务。

17、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建立和完善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网络,推动出台我省机动车遥感监测标准。协调推动在用机动车排气定期检验和强制维修(I/M)制度。基本淘汰全市黄标车。加大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环境监管。

18、推进扬尘和秸秆焚烧污染管控。加强工业烟粉尘以及堆场、料场、矿山等扬尘污染控制,推进武钢等企业物料堆场建设扬尘防治设施。组织建设100套道路、工地扬尘在线监控系统,进一步强化监测系统和数据的管理应用。继续开展秸秆禁烧工作。

19、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修订《武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强空气质量、气象条件监测分析和会商研判,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建立空气污染临时管控机制,实行重点企业错峰生产,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缓解空气污染。

(五)推动土壤环境污染治理,构建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20、做好土壤污染防治顶层设计。编制完成《武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做好重点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总量审核。启动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

21、加快重点土壤污染地块修复。重点推进实施硚口区古田化工片区、青山区青江化工公司、江岸区武汉冶炼厂、东湖高新区武汉葛店化工厂等重点工业腾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协同推进江夏区农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工程。

22、启动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逐步建立土壤环境信息数据库。会同市农委制定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方案,配合开展农用地详查工作。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

(六)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23、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编制完成《武汉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5年)》,指导新城区编制(修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开展“四级联创”(生态文明示范市、区、乡镇、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档升级。

24、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2017年度省环保厅下达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利用市级财政涉农专项资金,支持我市新城区实施70个村级污水处理项目(含30个贫困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编辑:张伟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