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09 10:04
来源:杭州人民政府
开展区域特征污染物治理。结合块状行业、地方发展布局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区域性的恶臭、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整治,开展地方特色行业整治。
4.加快发展生态化产业和产业生态改造。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园区(开发区)循环化改造,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2017年年底前,对全市70%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5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左右,主要有色金属品种循环再生比重达到40%以上;全市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2020年年底前,对省级及以上园区全面实施循环化改造。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排污强度较2014年下降30%以上。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贯彻落实重点行业两年一轮的清洁生产审核制度。
(三)打造绿色交通网络体系,加强治理移动“车船尾气”。
1.加强城市交通管理。
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主城区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45%。严格实施机动车环保年检制度,严格源头控制,严把车辆检测关,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加强对排气检测机构的监管。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鼓励出租车定期更新汽车尾气净化装置。
2.推进“绿色运输”。
大力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主城区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力争达到100%,7个区、县(市)达到50%以上。全面实施汽、柴油车国Ⅴ排放标准,提供浙VI标准车用清洁汽油,禁止销售不符合省市规定的阶段性标准汽、柴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全面加强高污染车辆管理,加大老旧车淘汰力度。在主城区推行“绿色运输”,巩固、完善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机动车环保行动“低排放区”建设,逐步扩大“低排放区”范围。
3.强化船舶污染物排放的环保管理。
加快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建设,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和港作机械应用。内河水域船舶和港作机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比例达到2%。加快配套油品升级,分阶段提前供应与国Ⅳ、国Ⅴ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
4.推进非道路移动源污染治理。
推进非道路移动源大气污染排放清单调查工作。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及船舶排放标准,开展尾气氧化催化(DOC)、颗粒物过滤(DPF)、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等控制技术改造,未达到排放标准的非道路动力机械,依法禁止销售和使用。加强船舶尾气污染治理,设置船舶排放控制区。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工作。
(四)落实扬尘精细化管理,强化治理“扬尘灰气”。
1.控制施工扬尘。
研究制定扬尘污染管理办法及扬尘排污收费办法。建立健全扬尘管理机制,积极创建绿色工地,实施施工工地封闭管理,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化、拆除工程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冲净且密闭、暂不开发的场地绿化、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安装“七个100%”制度,到2020年,城市物流堆场全面实施顶部覆盖。建立对违法违规企业的长效制约机制,施工单位因扬尘污染受到行政处罚的,作为不良行为录入“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
2.控制道路扬尘。
大力整治建筑行业垃圾运输,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逐步推行卫星定位系统。强化道路扬尘治理,逐步减少城区裸露地面积,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道路路面保洁机制,着力提高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提高到62%以上,主城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8%—89%,7个区、县(市)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均达到50%以上。
(五)推进城乡废气综合整治,加强治理“餐饮排气”。
1.推进餐饮油烟治理和监管。
推进无证无照餐饮企业的查处工作,全面推进主城区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建立油烟净化装置定期清理维护制度,推动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装置在线监控建设。禁止在未经规划作为饮食服务用房的居民楼或商住楼内新建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活动。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企业、单位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建立定期清洗和长效监管制度,确保净化装置高效稳定运行。
2.控制装修和干洗废气污染。
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溶剂含量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民用建筑内外墙体涂料强制使用水性涂料,家庭装修倡导使用水性涂料。干洗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洗染业管理办法》,新开洗染店或新购洗染设备的,必须为全封闭式干洗机并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治理在用干洗设施,强制回收干洗溶剂。
3.控制农村废气污染。
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加强对秸秆的综合利用。力争到2017年年底前,全市基本实现秸秆还田和多元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2020年年底前,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减少农田化肥使用量和氨挥发量。加强农产品保护基地周边大气环境保护和监测工作,防止农产品受大气环境污染。
4.实施采矿粉尘和废弃矿山治理。
严格执行生态功能分区制,合理布局采矿权,逐步关停环境敏感区周边一定范围内的矿山。全市所有采碎石场要落实扬尘、粉尘控制措施,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90%以上。
二、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
坚持“五水共治”、治污先行,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最严格的水环境保护制度,实施以控制单元为基础的水环境质量管理,持续加大治污水力度。到2020年,全面消除地表水劣V类断面和黑臭水体,全面保障饮用水安全,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水十条”任务。
(一)保障饮用水安全。
1.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
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要求,加强水源地上下游联动保护,优化取水排水格局。实施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2016年起,主城区以及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全市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2018年起,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临安市的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向社会公开。严格控制水源保护区上游及周边地区的开发活动,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杜绝违法网箱养殖、投饵养殖、农家乐等活动。加强对道路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全面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隐患整治,饮用水水源上游及周边生产、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企业必须制订应急预案。加强水质指标检测能力建设,到2020年,杭州市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全部106项水质指标检测能力,区、县(市)具备水质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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