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19 09:36
来源:福建省环保局
2.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实施相应主要污染物指标总量控制,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目标任务。
3.生态建设
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海岸带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 37%,提高森林覆盖率,陆域受保护地区占土地面积比重不低于 15%,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成。
第三章 强化宏观调控,促进绿色发展
紧密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施分区域的环保差别化调控政策,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优化生产力的空间布局、结构和规模,以环保手段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全省经济跨越发展和绿色转型。
第一节 严格生态环境空间管控
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严格执行石化等七类重点产业发展布局,构建科学合理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依法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实施差异化分级分类管控,在红线区域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土地用途管制和产业退出制度,实施“反降级”的刚性约束,确保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逐步形成具有福建特色的生态空间保护格局。
第二节 严格环境保护准入门槛
以战略和规划环评引领转型升级。推进重点区域战略环评,加强城镇化、流域开发、能源资源开发和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规划环评。启动重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负面清单管理”试点,推进试点园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改革。实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按照主体功能区和环境容量的要求,严把新上项目环保准入门槛,新(扩、改)建工业项目能耗、产排污指标均应达到或优于国内先进水平,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控制排污总量,对产能过剩行业开展专项整治,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从以往的以污染物减排为主要目的,向优化开发规模、结构和布局及改善环境质量结果的导向转变。
发挥环境标准引导作用。制(修)订一批福建省重污染行业和特色行业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地方环境标准与技术规范,加快标准升级步伐,实行“阶梯型”标准引领。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要制定实施基于环境质量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行业技术标准和特别排放限值。环境容量小、生态环境脆弱、环境风险高的地区要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第三节 合理开发海湾河口地区
严格控制沿海区域围填海总量,对围填海面积实行约束性指标管理。优化整合港口资源,合理规划建设港口、码头、工业园区。以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倒逼沿海化工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限制沿海岸带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开发,建立完善海洋生态补偿机制。有序开发利用港湾滩涂资源与岸线资源,保护自然岸线不低于 37%。建立从山顶到海洋的陆海统筹生态系统修复与污染防治区域联防机制,完善陆源污染物排海溯源追究制度。
第四节 协调控制能源资源消耗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合理设定资源能源消耗上限,实施水资源、建设用地、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环境质量超标地区实施行业内新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等量或倍量替换。电力等产能过剩行业实施产能减量置换。2020 年底前完成全省市、县资源环境承载力能力现状评估,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
优化能源结构。加强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在 1 亿吨标煤以下,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天然气供应与利用。稳步推进福清、宁德核电建设,开工建设漳州、霞浦核电项目。继续支持陆上风电规模化开发,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项目。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潮汐能、波浪能、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促进天然气、光伏等分布式能源系统的推广应用。力争 2020 年全省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 55%,其中天然气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达到 10%以上。
推进源头节水减污。以水定产,以水定城,推行合同节水管理。严格工业用水定额管理,到 2020 年电力、钢铁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全省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 70%以上。推进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造纸、印染、氮肥、味精等行业实施行业取水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控制。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 223 亿立方米以内。
第五节 持续推进绿色产业发展
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创新驱动,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完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培育一批节能环保产业龙头企业。加快节能环保服务外包。积极发展现代种植业、生态农业和设施农业,促进农业向第三产业拓展延伸。提升农业废弃物多层次再生利用和资源化水平。以发展制造业、提升传统优势制造业为核心,以专业化工业聚集园区为载体,构建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与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交通、绿色建筑,推进“清新福建”生态旅游业等绿色服务业发展。积极实施“绿色产品”、“节能认证”、“绿色标签”等环境标志认证制度,推广绿色生态标志。推动低碳产业聚集,大力推广低碳产品。提高全民绿色消费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加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力度,鼓励公众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
第四章 实施三大计划,改善环境质量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深入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协同控制污染物,分流域分区域实施差异化政策,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
第一节 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一、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加强水源地综合治理。推进外渡水库、东圳水库等富营养化库区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农业结构调整,减少化肥施用量大的作物种植面积,严格控制库区周边及上游地区入库氮磷总量,在一级保护区主要入湖河流两侧建立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系统,防治库区水源地水体富营养化。2020 年,力争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编辑:张伟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