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26 10:06
来源:中国水网
主要任务:2016—2020年,继续实施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每年开展禁牧补助7000万亩,草畜平衡奖励1.42亿亩。
专栏3 草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 | |
工程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天然草原生态保护 | 继续实施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每年开展草原禁牧补助7000万亩,草畜平衡奖励1.42亿亩,探索草原自然保护区建设。 |
2退牧(退耕)还草 | 实施退牧(退耕)还草20万亩,建设草原围栏800万亩,退化草原改良200万亩,建设人工饲草地建设100万亩、舍饲棚圈2万户,毒害草治理20万亩,黑土滩治理20万亩。 |
3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 | 开展天然草地改良、优质稳产人工饲草地建植、标准化集约化养殖基础设施、草畜产品加工设施设备建设,支持50个养殖基础较好、发展优势较明显、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牛羊养殖专业合作社和企业,建成一批牛羊肉生产基地。 |
第四节 治理和修复荒漠生态系统
加强现有植被保护,遵循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原则,采取生物、工程和农耕等多种措施并举,恢复和重建自然生态系统。深入推进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工程,加强凉山、宜宾、泸州等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有效提升林草植被盖度,减轻水土流失,遏制石漠化蔓延。持续推进川西藏区沙化土地治理工程,加强科技攻关和治理模式创新,建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制度,开展畜草平衡建设,科学防治鼠兔危害,转变沙区生产生活方式,逐步恢复沙化土地林草植被;开展沙化治理的生态经济模式研究、应用与示范,引导以企业为主体,逐步实现产业化,探索投入少、效益好且可持续发展的沙化治理途径。加强地震灾区已实施林草植被的保护和补植补造,强化地质灾害生态工程治理,修复受损地块,巩固好生态修复成果,实现区域生态良性循环。以金沙江、岷江—大渡河、赤水河干热干旱河谷为重点,开展干旱半干旱地区植被恢复试点,着力培育生态经济复合林。借鉴国际治山技术,开展破损山体生态修复试点。实施道路、水电、建筑等工程创面植被恢复,加强工矿废弃地修复利用和尾矿坝生态治理,推进重大地质灾害点生态修复。
主要任务:到2020年,治理岩溶面积2400平方公里,治理沙化土地116万亩,实施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30万亩。
专栏4 荒漠生态系统治理和修复重点工程 | |
工程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 | 通过封育、退还、人工造林种草等措施,辅以工程、农耕措施,逐步恢复林草植被,减少水土流失,治理岩溶面积2400平方公里。 |
2沙化土地治理 | 采取设置围栏和沙障、栽植灌木、播种牧草、人工施肥和后期管护等措施,逐步恢复林草植被,控制沙化土地扩展,新增治理沙化土地116万亩。 |
3 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 | 综合采取固土保水、太阳能提灌、微水滴灌和林草结合等生态修复新技术,以发展特色经济林等为主,开展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完成生态综合治理30万亩,建设一批集中连片治理示范带。 |
4 巩固地震灾区生态修复成果 | 针对“5·12”汶川地震、“4·20”芦山地震完成的生态修复成果以及新增的各类山地次生灾害,开展林草植被的保护、补植补造和山体生态修复,确保灾后生态修复成果得到巩固、生态服务功能得到提升,开展破损山体生态修复试点10处。 |
5 工程创面及矿区生态修复 | 针对水电开发、公路建设及矿山开采等工程建设形成的破损山体创面及工矿废弃地,实施生态修复治理。开展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试点20处,到2020年,全省工程创面综合治理率达80%以上。 |
第五节 保护和恢复湿地与河湖生态系统
以遏制湿地萎缩与退化趋势、扩大湿地面积、提升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加强河流生态系统保护、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合理配置水资源为重点,开展湿地、江河、湖泊的保护与管理体系及能力建设。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重点保护和建设若尔盖、长沙贡玛、泸沽湖湿地以及西昌邛海、遂宁观音湖、眉山东坡湖、雅安汉源湖、泸州长江湿地公园等一批示范基地;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和人工湿地建设,稳定和扩大湿地面积;依托河流、湖泊、沼泽滩涂、库塘等湿地资源,划建一批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完善湿地保护网络。加强河流生态保护,限制中小河流水电开发,系统实施江河流域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开展重点河流的岸线规划、生态红线落地和水电工程建设对生态影响的后评估,采取生态健康评估、建设水生动物洄游通道、建立生态补水制度等措施,加强长江干流及支流的生态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连通江河湖库水系,维持水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开展重点中小湖库富营养化调查,加强湖库富营养化生态修复与治理。原则上禁止新建中小河流引水式水电站,积极修复遭受严重破坏河流的自然生态,保持主要河流及重点河段的生境完整性。加强湿地管理,将城镇规划区内湿地纳入城镇绿线保护范围,将生态功能突出的典型湿地纳入省重要湿地名录。将最低生态需水量纳入水资源分配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下泄流量。积极推进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申报工作。扩大省级湿地生态补偿试点范围。
主要任务:到2020年,完善湿地自然保护区17个,新建和完善湿地公园60个,湿地保护修复2621万亩,营建河流渠系绿色生态廊道2万公里。
专栏5 湿地与河湖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重点工程 | |
工程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 完善湿地自然保护区17个,新建和完善湿地公园60个,湿地保护修复2621万亩,营建河流渠系绿色生态廊道2万公里;综合建设若尔盖、海子山、邛海等重点湿地,提升管理水平,维护湿地生态。 |
2重要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 对金沙江、岷江、嘉陵江、沱江、渠江及泸沽湖、邛海、升钟水库等重要河湖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湖岸植被修复、亲水岸线、湖库水体原位修复及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等工程,维护湿地与河湖生态系统健康。 |
3中小河流山洪治理 | 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和预警预报系统建设,推进中小河流治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
第六节 保护和改良农田生态系统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尽量减少对农田的占用。实行耕地保护数量管控、质量管理和生态管护三位一体,确保全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以保护性耕作、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为重点,开展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强化农田生态保育,加强退化农田改良修复,提高耕地质量和农田生态系统稳定性。开展以“田网、渠网、路网”三网配套为重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田间灌排、通道工程,营建农田防护林,增强农业生产的防灾减灾能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高标准农膜使用等生态友好型农业技术,实施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加大农作物秸秆还田利用,完善秸秆收储体系,推进秸秆高值化和产业化利用,支持秸秆代木、纤维原料、清洁制浆、生物质能、商品有机肥等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改善农田生态环境。采取“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生态循环”模式和工程处理措施,实施重点区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控与治理,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途径,整县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养殖密集区推行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
主要任务:到202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4430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1934万亩;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0%,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0%,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作物秸秆养分还田率达到60%以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粮食主产县基本实现农业资源循环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85%以上,畜禽粪便养分还田率达到60%。
专栏6 农田生态系统保护和改良重点工程 | |
工程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程 | 推广秸秆综合还田技术1000万亩,有机肥施用250万亩,酸化土壤改良250万亩,推广绿肥种植100万亩。开展休耕试点,采取全年性休耕和季节性休耕,先行在土壤重金属重度污染和严重酸化的耕地、川南冬水田等区域开展试点。 |
2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治理 | 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筛选集成耕地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和修复治理技术体系,在受重金属污染的重点区域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 |
3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 推广农业化学投入品减量增效,提高化肥、农药、农膜的利用率;开展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垃圾治理,提高农作物秸秆和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在典型区域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建立健全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预警及防控体系。 |
4 高标准农田建设 | 围绕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和新农村建设,新建田网、路网、渠网配套的高标准农田1934万亩,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
5 畜禽养殖污染防控与治理工程 | 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重点市以及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专项综合整治,推广畜禽清洁养殖和畜禽粪便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技术,推广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生态循环的综合利用型生态治理模式,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 |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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