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27 09:14
来源:安徽省政府网站
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提高土壤环境质量。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11万亩。
3.全面实现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促进污染减排。逐步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促进清洁化生产技术的革新与应用,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防范环境风险,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为工业企业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提供制度保障。2018年年底前,建立管理制度框架和管理平台,完成对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全面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公布未达标企业名单,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企业予以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督促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促进连续稳定达标排放。2017年起,各级政府要制定本辖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在钢铁、建材、石化、造纸、有色等行业,推广分行业工艺水平治污技术政策和治理规范(详见附件3),选择标杆企业,研究建立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
专栏3环境治理与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重点工程
一、大气环境治理
支持超低排放等技术改造;开展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替代、落后产能升级淘汰等能源结构优化工程建设;进一步推进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烟气脱硫与脱硝工程;开展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施有机化工园区、医药化工园区及煤化工基地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推进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油气回收及综合治理。
二、水环境治理
对江河源头及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江河湖库进行严格保护,实施水质改善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推进长江、淮河、巢湖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完成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大黑臭与劣Ⅴ类水体整治力度;推进老城区合流管网系统改造,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与污泥处理处置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进程。
三、土壤环境治理
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做好化工企业安全环保搬迁后的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对暂不开发利用的高风险污染地块实施风险管控,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为重点进行治理与修复;开展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建设占用耕地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等试点工作。
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造纸、印染等行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逐一进行改造,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项目;推动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治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火电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完成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改造、水泥行业脱硝改造。
(三)防控风险,实现环境系统安全。
1.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以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为重点,全面调查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实施环境风险源登记与动态管理。建立政府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制度、公众风险知情与自我防范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预测预警体系。强化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建立环境事故处置和损害赔偿恢复机制,推进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完善损害赔偿制度。
2.加强辐射安全管理。加强核技术应用及电磁辐射项目的环境管理,强化放射性物质使用、运输、贮存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保持全省辐射环境质量优良。加强省市辐射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市级辐射监测机构全面达到标准化要求。启动全省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大辐射科普宣传和教育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电磁辐射科普宣传。严格执行环保部关于γ射线移动探伤安全管理规定,开展在线实时监控,实现移动源管理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放射性废物管理,确保全省放射性废物完全受控、安全处置。
3.加强重金属污染控制。以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为重点,加强源头控制,加大重金属防控力度。加快涉重金属企业落后产能淘汰步伐,严格控制选址,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优化布局并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完善重金属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强化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制度。推动涉重金属企业进行技术更新,鼓励开展深度处理。制定重点防控行业重金属综合整治方案,实施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管理。鼓励铅蓄电池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业、皮革及其制品业、电镀等行业实施同类整合、园区化管理。建立重金属污染健康危害监测与诊疗体系。
4.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完善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向环境释放等相关信息报告制度,评估化学品在环境中的积累和风险情况。更新重点环境管理化学品清单,限制生产和使用高环境风险化学品,依法淘汰高毒、难降解、高环境危害的化学品。强化对现有化工园区、化学品码头等重大风险源排查,加强化学品风险区域的环境管理。对现有化工园区进行升级改造,推动化工企业搬迁入园,完善化工园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强化相关设施和环境应急体系建设。2017年年底,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物质生产使用情况调查。
5.推进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确定重点监管的危险废物清单,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元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杜绝危险废物非法转移,逐步建立全省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的全过程信息化监控系统。加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抗生素菌渣、高毒持久性废物等的综合整治,统筹建立废铅蓄电池、废机油、废旧电子产品等回收网络,开展废弃荧光灯管和含汞电池分类回收和处理。结合产业发展方向,引导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合理配置,逐步推进危险废物安全收集、处置工作的社会化。对企业自建的处置设施进行排查、评估,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产业化、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控制危险废物填埋量,推进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覆盖到乡镇卫生院。
编辑:张伟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