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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附整改措施清单)

时间:2017-05-03 15:50

来源:环保部

整改时限:2020年6月底。

整改措施:

1、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制定详实的江维电化社区棚户区改造方案,力争用3-5年时间完成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

2、出台江维电化社区棚改房屋征收方案(2016年2月已出台),一期位于城市外环线旁的安置房建设已启动,计划2018年6月底前完成;另在东湖新区和老城区3个楼盘收购部分安置房做为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备选房源;二期安置房建设项目计划于2017年底前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景德镇市政府。

(二)赣州市。

整改目标: 2017年底前完成定南县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2018年底前,分期分批完成信丰县工业园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

整改时限:2018年底。

整改措施:

1、2017年底前,对定南县精细化工产业基地1家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进行搬迁;对另1家企业实施转产或由政府收购。

2、对信丰县工业园区排查出来的8家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分五个阶段完成搬迁工作:2017年5月和12月底前,各完成1家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搬迁;2018年6月和12月底前,各完成2家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搬迁;2家目前尚未开工建设的企业,在项目投产前完成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搬迁。

责任单位:赣州市政府。

(三)宜春市。

整改目标:2018年底前完成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一期未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企业的转型升级或搬迁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万载县工业园区、樟树市盐化工基地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未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企业搬迁工作。

整改时限:2019年底。

整改措施:

1、对万载县工业园区、樟树市盐化工基地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和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一期、宜春经开区南区未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企业进行调查摸底。

2、制定上述4个工业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或企业搬迁方案。

3、对万载县工业园区和樟树市盐化工基地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进行搬迁,并做好相关信访稳控工作。

4、对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一期未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企业进行转型升级;对难以转型企业,引导其搬迁至循环经济园区三期;对宜春经开区南区未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企业进行搬迁,落实搬迁方案中涉及的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

(四)上饶市。

整改目标:完成万年县凤巢工业园区、铅山县精细化工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或企业的搬迁。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

整改措施:

1、对万年县凤巢工业园区、铅山县精细化工园区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居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2、制定万年县凤巢工业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或企业、铅山县精细化工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方案。

3、2018年6月底前,完成万年凤巢工业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或企业、铅山县精细化工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并做好相关信访稳控工作。

责任单位:上饶市政府。

(五)抚州市。

整改目标:完成高新区江西恒力科技有限公司搬迁及关停江西华夏电源有限公司涉铅生产线。

整改时限:2017年底。

整改措施:

1、启动江西恒力科技有限公司搬迁工作。加快推进该公司在抚北工业园区的新厂建设,2017年6月底前将涉铅车间搬迁到位,解决该公司与小区之间卫生防护距离不够的问题。

2、2017年底前关停江西华夏电源有限公司涉铅生产线。

责任单位:抚州市政府。

四十六、樟树盐化工基地卫生防护距离内有242户居民未搬迁。

整改目标:2018年底前完成樟树盐化工基地卫生防护距离内阁山镇梅湖村、新居村、观上镇龚家村、徐家村整体搬迁工作。

整改时限:2018年底。

整改措施:

1、2016年底前出台樟树盐化工基地卫生防护距离内阁山镇梅湖村、新居村、观上镇龚家村、徐家村搬迁方案。

2、对阁山镇梅湖村、新居村采取在阁山镇保障性住房“紫阳花苑”小区等面积置换的方式完成整体搬迁工作;对樟树市观上镇龚家、徐家自然村采取新建中心村的方式完成整体搬迁工作。

责任单位:宜春市政府。

四十七、铅山县精细化工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有255户居民未搬迁。

整改目标:2018年6月底前完成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所有居民的搬迁。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

整改措施:

1、对铅山县精细化工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2、制定铅山县精细化工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方案。

3、2017年6月底前,完成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河口茶场居民搬迁;2017年底前,完成该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湖阳庙居民搬迁;2018年6月底前完成该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柴家村、龙角湖村居民搬迁。

责任单位:上饶市政府。

四十八、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一期规划环评中需搬迁居民196户,但仅对8户进行搬迁。

整改目标:2017年底前完成对园区一期未达到卫生防护距离企业的转型升级或搬迁工作。

整改时限:2017年底。

整改措施:

1、2017年5月底前完成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一期规划环评的跟踪评价,并对未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企业制定转型升级或搬迁计划。

2、对未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企业,要求其进行转型升级,从熔炼型企业向精深加工企业转型。对于难以转型的企业,引导其搬迁至循环经济园区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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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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