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5-26 11:38
来源:住建部
注:
(1)东部包括: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和广东。
(2)北方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
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3)重点城市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共计36个。
编辑:洪翩翩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