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23 15:17
来源:淄博环保
建施工,又或者,贮物料,产扬尘,
无措施,防污染。违本法,举报人,
被解除,被变更,劳合同,又或者,
被打击,被报复,依法律,担责任。
气排污,致损害,依法律,担责任。
负监管,之部门,之人员,滥职权,
玩职守,徇舞弊,弄作假,予处分。
违本法,构犯罪,追刑责。海工程,
气防治,从海洋,环保法。主席令,
本法律,一六年,一月一,起施行。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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