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28 15:26
来源:科略环境
第四战:
强化新增污染物排放控制
新建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区域内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建立完善VOCs排放清单,并实施动态更新。加强VOCs减排核查核算,探索引入第三方核算机制。
怎样有效开展VOCs总量核算???
“神兵利器四”排放核查
通过资料收集与现场调研核算企业各环节VOCs排放量,建立工业区企业VOCs源信息数据库,编制企业一厂一档,提出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编制排放核查研究总报告。
VOCs排放量核查示意图
全面发力,精准打击
针对三大排放源的“三大保障”
01实施排污许可制度
加快石化行业VOCs排污许可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02完善VOCs污染防治经济政策
研究扩大VOCs排污收费范围,逐步涵盖VOCs治理重点行业。重点针对工业源和移动源进行溯源防治。
03加强科技指导支持
环境保护部制(修)订VOCs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排污许可相关技术规范,研发、示范、推广先进技术,开展相关研究。为VOCs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实施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这一战,我们捍卫蓝天!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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