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30 15:36
来源:吉林省环保厅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了关于开展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的公告,排污单位应按规定完成申请前信息公开后,在信息平台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向有合法权限的环保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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