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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要求:30万千瓦及以下煤电机组,要么关停,要么改气!

时间:2017-09-04 15:12

来源:河南省政府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重点要求:

1. 加快关停设计寿命期满、未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平均供电标准煤耗高于331克/千瓦时以及未实现超低排放的燃煤发电机组。推动郑州中心城区周边30万千瓦及以下的燃煤机组关停或改为燃气机组。到2020年,再关停410万千瓦以上落后煤电机组,30万千瓦及以下非供热煤电机组全部退出市场。

2. 全省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确需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的,必须满足煤炭减量替代和超低排放要求。

3. 到2017年年底,全省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10蒸吨/小时以上6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拆改燃煤小锅炉,2017年完成全省农村、乡镇和产业集聚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

4. 大气污染传输通道7个城市和洛阳市、平顶山市、三门峡市、巩义市、汝州市等重点地方,新上非电行业燃煤项目实行1.5倍减量替代;上一年度空气质量排序后三位的,新上非电行业燃煤项目实行2倍减量替代。

5. 统筹推进洛阳、周口、信阳等地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力争建成投产140万千瓦天然气热电机组。推进冷热电多联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建设。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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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7〕8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6日

河南省“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豫发〔2016〕1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新理念,坚持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作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倒逼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着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削减煤炭消费需求,着力整治燃煤设施、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着力优化能源结构、提升清洁能源比重,着力完善政策措施、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兼顾。统筹把握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发挥部门协同作用,推进总量控制和减量替代工作有序开展。以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产能、整治燃煤锅炉、深化节能改造等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坚持煤炭总量控制与清洁能源发展相同步。以削减存量和严控增量为抓手,压减高耗煤产业用煤需求,严格控制新增煤炭消费项目。优化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加快推进散煤治理,大力增加清洁低碳能源供给,着力保障关乎民生的重点领域、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能源需求。

3.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制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落实煤炭消费企业主体责任,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形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格局。

(三)控制目标。

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下降10%左右,控制在2.13亿吨以内。大气污染传输通道7个市和洛阳市、平顶山市、三门峡市、巩义市、汝州市等重点地方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5%,许昌市、济源市和永城市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3%,其他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结构,削减煤炭消费需求。

1. 加快化解过剩产能。加强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差别化价格政策,建立以提高节能环保标准倒逼过剩产能退出机制。制定更加严格的标准,在电力、钢铁、化工、建材等行业再淘汰一批能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低效产能。全面清理产能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停止建设。(责任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保厅、质监局、安全监管局)

2.淘汰非电行业落后产能。制定实施钢铁、炼焦、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年度计划。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市、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暂停对该县(市、区)项目的核准和审批。(责任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厅)

3.削减电力行业低效产能。制定实施更加严格的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标准。加快关停设计寿命期满、未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平均供电标准煤耗高于331克/千瓦时以及未实现超低排放的燃煤发电机组。推动郑州中心城区周边30万千瓦及以下的燃煤机组关停或改为燃气机组。到2020年,再关停410万千瓦以上落后煤电机组,30万千瓦及以下非供热煤电机组全部退出市场。(责任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保厅)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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