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29 09:30
来源:杭州市政府
日前,杭州市政府印发关于杭州市建设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杭州推进电力行业、工业锅炉超低排放技术改造。所有电厂烟气排放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要求,所有工业锅炉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燃气排放限值要求。全市域原则上禁止新建(含改、扩建,下同)不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的化工、印染、造纸、水泥、建材、电镀等重污染项目;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等六城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建、扩建产生VOCs排放的工业项目。全文如下: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市建设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的实施意见
杭政办〔2017〕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破解大气复合性污染问题,持续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设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各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建设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为抓手,实施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为推进杭州“美丽中国”样本建设,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城市国际化、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谋划、有序推进。科学制定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目标,既着眼长远、统筹谋划,夯实基础、加强长效管理,又立足当前、有序推进,加快突破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大气污染问题。
2.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和推动作用。同时,严格落实排污者的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和治理污染。政府与企业同向发力,实现区域清洁排放。
3.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坚持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调动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清洁排放区”建设,让群众共享幸福和谐品质生活。
4.区域协作、联防联控。加强区域交流合作,不断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协力共保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三)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分阶段分步骤实现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建设目标,建成新“三无”城市,即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除外)无燃煤锅炉,无造纸、印染、化工、制革、电镀、水泥、冶炼等重污染高耗能行业企业,无国Ⅲ排放标准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市区PM2.5年均浓度基本达到二级标准。
(1)能源结构清洁化。全面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10蒸吨以下锅(窑)炉全部使用天然气、电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能源。
(2)排放标准清洁化。全面执行特别排放区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10蒸吨以上(不含)锅炉(包括所有一产、二产、三产的电站锅炉、工业锅炉、生活锅炉等)按锅炉类型全面执行燃气轮机组或天然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3)产业发展清洁化。大力发展信息经济和高新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低小散污企业,加快产业集聚发展,工业园区外基本无造纸、印染、化工、制革、电镀、水泥、冶炼等行业企业。
(4)车船尾气清洁化。市域范围内运行的所有公交车逐步更新替代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在社会机动车保有量中占比达到20%以上;划定全域河流为船舶低排放控制区,禁止以国V标准以下柴油为燃料的船舶航行和停泊;全域禁止使用国Ⅲ排放标准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5)居民生活清洁化。提倡居民使用绿色产品,倡导民众参与绿色志愿服务,引导民众树立绿色增长、共建共享的理念,使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2.阶段目标。
(1)到2020年,根据杭州市产业结构和地方特色建立健全地方标准,基本完成“清洁排放区”地方标准体系框架的构建;推进印染、化工、造纸、水泥、有色金属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市区PM2.5年均浓度达到42微克/立方米以下。
(2)到2022年,进一步完善“清洁排放区”地方标准体系,全面完成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市区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以下。
(3)到2025年,“清洁排放区”地方标准体系更加完善,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更加优化,企业和个人自觉守法意识较高。桐庐、淳安、建德、临安等四县(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以下,市区PM2.5年均浓度力争达到35微克/立方米以下。
二、对标最严标准,建立健全严格的“清洁排放区”标准体系
严格执行现有国家和省排放标准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根据杭州产业结构和地方特色,在能源、工业、非道路移动机械、扬尘及生活服务等方面建立健全地方标准,逐步构建、完善杭州“清洁排放区”地方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和倒逼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大气污染治理。
(一)实施更清洁能源使用标准。
在全省率先实施“浙Ⅵ”汽油地方标准,持续提升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汽、柴油油品质量;制定低硫洁净煤地方标准,实施低硫、低灰分配煤工程。
(二)执行更严格排放标准。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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