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29 09:30
来源:杭州市政府
推进电力行业、工业锅炉超低排放技术改造。所有电厂烟气排放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要求,所有工业锅炉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燃气排放限值要求。加快制定天然气发电、热电、20蒸吨/小时以上及生物质燃料等锅炉清洁排放地方标准;科学制定重点行业、重点产业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地方排放标准;制定建设工程(含拆除工程,下同)领域扬尘控制排放标准;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地方排放标准。
(三)推行更低碳城市生活服务标准。
建立健全低挥发性有机溶剂准入地方标准;制定干洗行业产品准入地方标准;制定完善干洗废气和餐饮行业油烟地方排放标准。
三、对标最严准入,实施项目、总量、空间“三位一体”准入制度
按照杭州市环境功能区划相关要求,结合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产业准入和产业发展导向,实施项目、总量、空间“三位一体”准入制度,从源头控制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水平、低效益的生产模式,促进全市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不断优化。
(一)严格空间准入。
加快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并实行严格保护,促进环境功能区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融合,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禁止新建污染大气环境的生产性项目,已建项目应逐步搬迁;坚决禁止环境敏感区和禁止(淘汰)类产业准入,严格控制限制类产业准入。
(二)严格总量准入。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准入标准,完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制度,建立VOCs削减替代制度;严控废弃物转移到杭州处理(现有废弃物处理项目不得在现有基础上扩大规模)。
(三)严格项目准入。
制定实施严于国家、省级要求的产业准入标准和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明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和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全面完成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准入制度,促进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严格执行新增煤炭消费项目实施减量替代制度,全市域建成“禁燃区”;全市域原则上禁止新建(含改、扩建,下同)不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的化工、印染、造纸、水泥、建材、电镀等重污染项目;禁止新建过剩产能项目;严格控制在城市主导上风向区域新建产生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污染源项目,原有污染源全部实施“腾笼换鸟”;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等六城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建、扩建产生VOCs排放的工业项目。
四、对标最优结构,深入实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以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为抓手,以印染、化工、造纸、水泥、电镀等重污染、高能耗行业的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为突破口,推进传统产业向园区集聚集约发展,逐步推进实施全市域重污染、高能耗行业“腾笼换鸟”,部分区域实现重污染、高能耗行业逐步退出,进一步优化区域产业布局。
(一)强化过剩产能清理和落后产能淘汰。
强化产能过剩行业和项目清理,定期开展全面清查,分类处理各类违规在建项目;强化落后产能和“散、乱、污”企业淘汰,2020年前先行淘汰小冶炼、塑料造粒(含废品回收)、小化工等行业企业。
(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鼓励萧山印染、化纤、制鞋、卫浴,富阳造纸、化妆品、彩钢,临安装饰纸、印制电路板,桐庐制笔等特色行业的兼并重组,整合打造一批特色行业的龙头企业,逐步关停不符合安全生产、环保规定的企业,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三)推动产业布局优化。
分年度制定计划,推进全市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转迁。2020年前,对未进入大型工业聚集区的化工、造纸、冶炼、铸造、电镀等重污染行业企业实施“腾笼换鸟”;2025年前,分步实施并完成造纸、印染、化工、建材、电镀、冶炼等重点高耗能重污染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和整合入区(产业集聚区)工作,城市建成区内不再保留高耗能重污染行业企业,乡镇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外不再保留高耗能重污染行业企业(关停、整治提升、整合入园计划另行公布)。
五、对标最严整治,实现生产过程和末端治理全过程提升
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导向,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VOCs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协同减排为手段,以生产工艺提升及末端治理为抓手,深入实施清洁生产,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
(一)全面治理燃煤烟气。
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和应用,提高能源结构中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例;全面实施“区域能评+负面清单”的能评审查制度,新建耗能项目用能设备须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开展热力规划调整,扩大热力供应范围,实施热电锅炉“并小上大”,淘汰全市65蒸吨/小时以下(含)热电锅炉;全面完成燃煤热电锅炉、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工业锅炉“超低排放”治理,逐步推广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
(二)深入治理工业废气。
根据新项目准入规范要求,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工艺提升技术指引》,通过原辅材料替代、装备提升、生产工艺改进、废气收集处理等措施,有效减少无组织排放,提升废气治理水平。至2025年前,全市所有保留的龙头企业全部完成清洁生产工艺提升;全面实施印染、化工、印刷、制鞋、喷涂、汽修、干洗等重点行业、重点产业VOCs深度治理,推进VOCs排放源清单数据库持续更新,开展重点行业VOCs源谱分析,完善VOCs综合治理和评估体系;实施低挥发性有机溶剂产品市场准入,逐步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溶剂;实施生产过程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技术改造,强化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制度。
(三)加快治理车船尾气。
继续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措施,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推进公共交通路网建设,优化地铁和公交之间的运力配置,合理优化并加快推进“P+R”停车场的布点与建设,引导绿色出行;采取鼓励性和限制性政策,加快老旧车淘汰,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力度,加快公共电桩网络体系布点、建设,将全市公交车、出租车、城市货运车辆等逐步替代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实施清洁排放运输,实现绿色物流;严格机动车排放监管,经排气污染检测不符合排放限值标准且无法修复的机动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报废;推广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低排放区”经验,适时扩大实施范围,各地应根据需要适时划定“低排放区”;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源清单动态更新制度,推进治理淘汰,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进老旧船舶更新淘汰,加快实施船舶油品升级和低压岸电建设,逐步实现全市港口码头低压岸电工程全覆盖。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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