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20 09:56
来源:北京市经信委
日前,北京市经信委印发关于2017-2018年采暖季部分工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的通知。全文如下: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2018年采暖季部分工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的通知
京经信委发〔2017〕9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北京市细化落实方案》(京大气〔2017〕1号)、《北京市2017-2018年采暖季工业企业错峰停限产实施方案》(京经信委函〔2017〕359号)有关工作要求,经各区审核上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市环保局共同确定了北京市2017-2018年采暖季实施错峰生产的企业名单(见附件),名单所列企业应在2017年11月15日到2018年3月15日期间实施停限产。
请各相关企业认真落实企业采暖季停限产方案。请各区工业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加强对实施错峰停限产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纳入停限产范围的企业在2017年-2018年采暖季应停尽停。对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有关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2017-2018年采暖季实施错峰生产的企业名单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14日
(联系电话:市经济信息化委57587636;市环保局88420547)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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