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时间:2018-01-18 15:15

来源:环保部发布

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主要包括: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重污染天气防控、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防治、燃煤锅炉专项整治等重点内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各地区协同作战。省环境保护厅统筹安排全省环境执法力量组织开展省级督查和交叉互查,如督查哈尔滨时抽调齐齐哈尔、大庆等地执法人员,督查大庆市抽调哈尔滨市执法人员,每个强化督查组同时配备被督查地区执法人员,通过这种方式促进经验交流,以实战练兵提升环境执法水平。整个督查行动期间拟从全省各级环保部门抽调500余人(次),截至2017年底已抽调214人(次)。

二是突出重点,实施分级分类督查。综合考虑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污染影响范围、社会反响程度等各方面因素,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全局的原则,将全省13个市(地)及省农垦总局划分为三类区域,在哈尔滨、大庆、绥化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区域开展强化督查,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黑河等地开展重点督查,在其余地区组织抽查。

三是全面推进,实现督查检查全覆盖。在省级督查开展的同时,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市(地)、县(区)两级环保部门开展了自查,截至2017年底,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3160人(次),检查固定污染源企业4916家(次),开展城市大气综合治理监察1618次。检查中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大气环境问题,做到监管不留死角、不存执法盲区,向大气环境污染全面宣战。

人民日报:针对督查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督查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采取省级组织实施、移交问题线索、地方查处整改的工作模式。每两天交办一批问题线索,每轮次结束后向地方环保部门下发查处通知,同时向地方政府下发转办函,敦请地方政府加大督办力度,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惩治环境违法行为,整改环境问题,2017年10月至12月共印发查处通知21份、转办单45份,16次致函地方人民政府。督查中坚持边督边改,对环境问题开展回头看,自第六轮次督查开始,逐一复核前期工作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对整改完成的予以销号,对未完成整改的加大督办力度,直至完成整改。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如果大家对相关工作还想作进一步的了解,会后可与省环境监察局进行沟通和联系,谢谢大家。


12

编辑:张伟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