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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及2017年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8-03-28 11:5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3月26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全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及2017年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自治区环保厅副巡视员张树礼进行了发布。

全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及2017年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内蒙古环保厅副巡视员 张树礼

(2018年3月26日)

尊敬的主持人、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在此,我谨代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向长期关心和支持环境保护工作的记者朋友表示诚挚的谢意!下面我发布全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情况以及2017年全区环境质量状况。

2017年,我们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2017年全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情况

1、2017年大气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

我区2017年大气约束性考核任务为: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6%,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9.1%,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4.4%、重点工程减排量达到5.4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4.4%、重点工程减排量达到5万吨。经监测数据统计,2017年全区12盟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5.3%,同比2015年上升4.5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2015年下降17%。全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11.4%、4.5%。全面完成了大气约束性指标年度任务,“大气十条”考核结果为优秀。

2017年,我区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深入抓好工作推动和落实。全年化解过剩炼铁产能55万吨,取缔9户“地条钢”企业243万吨产能;化解煤炭产能810万吨。继续实施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淘汰燃煤小锅炉1131台3543蒸吨。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减少原煤散烧污染,全区棚户区改造开工22.1万套。严格控制民用散煤的质量,包头市等5个盟市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实现了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全覆盖,完成火电行业63台机组2380万千瓦装机超低排放改造,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4.2万辆。

2、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一是做好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控制和违规在建项目清理工作,共淘汰钢铁、水泥等行业182家企业的落后产能。

二是大力发展新型能源,全区风电和光伏发电并网装机规模达到3400万千瓦、发电量660亿千瓦时,可替代标煤约2100万吨。同时,加大清洁能源外送力度,仅2017年输送华北地区电量就达到9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8%;输送华北地区天然气(含煤制天然气)240亿立方米。

三是着力解决燃煤污染问题,累计淘汰燃煤小锅炉5358台、总计2万蒸吨。大力推进集中供热改造,2017年燃煤电厂供热量较2012年增长87.6%。

四是抓好电力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新建、改造406台7995万千瓦脱硫除尘设施、7874万千瓦脱硝设施;完成117台4684万千瓦超低排放改造。6060平方米钢铁烧结机全部建成投运脱硫除尘设施。

五是持续抓好移动源污染防治,严格汽车尾气达标排放,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41.4万辆。

六是不断加强面源污染防治,狠抓秸秆焚烧、工业堆场、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等污染控制,城市道路机扫率达到56.26%。

七是加强环境空气预警预报体系建设,科学研判重污染天气形成过程,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八是开展源排放清单和源解析工作。

九是做好APEC、“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等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通过5年来的努力,我区二氧化硫平均浓度较2012年降低12微克/立方米,下降36%;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浓度比2013年降低24微克/立方米,下降42.8%。重污染天数逐年下降,2017年发生重污染天数较2015年减少33天,优良天数较2015年增加17天。 2017年,我区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是京津冀及周边7个省(区、市)中最低的和改善幅度最大的,也是唯一实现达标的地区,2017年我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也是7省(区、市)中最多的,我区为京津冀的大气环境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

3、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为全面推动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5年8月成立了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主席担任组长,分管工业、环保的副主席均为副组长,12个委办厅局和3个盟市政府为成员单位。2016年以来乌海及周边地区累积投入治理资金125.94亿元,共完成治理项目1542个,其中,2017年投入治理资金48.5亿元,完成治理项目359个(包括计划外项目)。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推进下,联防联控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17年,乌海市二氧化硫、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51微克/立方米、113微克/立方米、44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分别下降19%、14%、20%。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3.4%,比2015年的63.9%提高了9.5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二、2018年全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工作安排

2018年我区大气环境约束性指标为: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0%以上,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以上城市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11.4%;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13.2%、6.3%。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2018年我区将围绕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制定出台我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并组织实施,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能源结构调整。包括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二是产业结构调整。包括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化解过剩产能、严格环境准入。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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