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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2018年建设工地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时间:2018-04-08 13:08

来源:上海市住建委

三、应急处置

当市气象局和市环境监测中心预测预报空气污染超过黄色预警天气时,暂停建筑构件破拆、建设工地脚手架拆除、房屋拆除等作业,暂停土石方工程,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暂停上路行使。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管理部门应对本辖区内建设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履职尽责相结合,防治工作必须“抓早、抓细、抓严”,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到建设工地各参建单位。各管理部门要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入日常监管重点,做好宣传动员,强化社会监督。对发现问题集中、整改缓慢的行为,进行通报约谈;对违法行为应依法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接受通报、约谈和行政处罚的项目,不得参与年度项目文明工地称号评选。

(二)完善机制,强化监管。各管理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部门建设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整治标准和监管措施,做到常态监管、达标治理、彻底整治。

(三)鼓励创新,倡导高效。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等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合作,推广抑尘固化技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进一步推广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房、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标准,减少建筑扬尘的排放。并通过完善建设规划标高、堆坡造景、低洼填平等就地利用方式,以及道路废弃沥青混合料再生、泥浆干化、泥沙分离等施工工艺,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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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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