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10 14:07
来源:临汾市环保局
日前,山西临汾印发《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春季攻势”行动方案》。方案要求,3月底前,全市所有钢铁、焦化、火电企业启动烟羽脱白治理,5月底前工程要有明显进展,确保9月底前完成并正常运行。
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春季攻势”行动方案
为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确保《2018年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意见》(临办发〔2018〕2号)落到实处,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治理“春季攻势”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攻略
坚持“八个治污”基本思路,以大气环境治理和水体环境提标为重点,按照“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要求,集中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实施一批污染治理项目,整治一批环境突出问题,查办一批违法违规案件,问责一批失职失责人员,为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夯实基础。
二、行动重点
(一)企业深度治理行动
1.重点行业烟羽脱白治理。3月底前,全市所有钢铁、焦化、火电企业启动烟羽脱白治理,5月底前工程要有明显进展,确保9月底前完成并正常运行。
火电企业由市经信委牵头,焦化、钢铁企业由市环保局牵头,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
2.焦炉和钢铁烧结烟气排气筒改造。3月底前,全市所有焦化企业启动焦炉烟气排气筒改造,采用原烟囱排放或采用与原烟囱同等高度的排气筒排放;钢铁企业启动烧结(球团)烟气排气筒改造,采用不低于70m的排气筒排放。5月底前工程要有明显进展,确保9月底前完成并正常运行。
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配合,各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
3.煤焦发运站扬尘治理。按照“先停后搬,先停后治”原则,3月底前,市区主城区上风向5个煤炭发运站停止生产,启动搬迁工作,9月底前完成;按照“区内道路全硬化、装卸过程无扬尘、煤场喷淋不间断,扬尘监控全覆盖”要求,其他区域煤焦发运站停止生产,启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5月底前完成。
市煤炭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
4.重点行业标准化治理。3月底前,启动铸造、洗煤、制砖、混凝土搅拌企业环境标准化治理,5月底前完成。
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煤炭局、市交警支队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
5.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依法查处、动态监管的要求,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严格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实施关停取缔;对手续不完善、不符合规划、污染防治设施不全的采取先停后治措施,完善手续、搬迁整合和规范提升;对已关停取缔的进行“回头看”,坚决防止出现反弹。
市环保局牵头,市工商局、市中小企业局配合,各相关县(市、区)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二)扬尘污染治理行动
6.城市大清洁行动。①在市区规划区范围内,组织实施道路大清洗、栏杆绿化带大清洗、楼面楼顶积尘大清洗、机关事业单位院内大清洗;对路沿街边地面实施全硬化,短期裸地(堆场)密网全覆盖,长期裸地(堆场)全绿化,3月底前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并建立长效机制;②加快推进城市容貌示范街道、保洁示范街道创建工作。
①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配合,尧都区政府、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警支队配合,各县(市、区)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7.路域环境综合整治。①对全市范围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五级道路沿线,全面开展治违、治乱、治污、治路、治理五项整治行动;②加强城区及周边主要道路吸尘清扫,彻底清理道路及两侧积尘;③对城区及周边破损路面全面修复;④沿街门面与道路连接带实施全硬化。3月底前启动并持续组织实施。
市交通运输局、临汾公路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市交警支队、临汾南高速公路分公司、临汾北高速公路分公司配合,各县(市、区)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8.建筑工地规范整洁。①市区规划区和各县(市、区)城区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工地要以“六个百分之百”为标准进行规范整治,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不准施工;4月底前,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住建、环保部门联网;②3月底前,全市施工渣土车辆未加装环保硬密闭装置及统一标识、未安装卫星定位系统的不准上路。
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实施。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临汾公路分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
(三)臭氧污染治理行动
9.重点行业VOCs治理。①全市所有制药、农药、化工(含煤化工)、汽修、家具制造、包装印刷、塑料制品、橡胶及制品、机械设备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4月底前全面完成VOCs治理,焦化、化工等行业完成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并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严格控制储存、装卸损失排放;②全市销售及运输汽油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配套的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要确保稳定运行,5月底前,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和储油库完成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安装。
①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文化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②市环保局牵头,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石化临汾公司,中石油临汾公司负责实施。
10.生活源废气治理。①4月底前,淘汰开启式干洗机,全面推广使用全封闭式干洗机(配备溶剂回收制冷系统、不直接外排废气);②持续开展露天摊点专项整治,对不符合城市规划、手续不完善的坚决取缔;③持续开展餐饮行业油烟净化专项整治,对无设施、装置不运行、不达标和向地下通道、绿化带低空排放的餐饮业坚决予以停产整治。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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