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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9月底前完成所有钢铁、焦化、火电企业烟羽脱白治理

时间:2018-04-10 14:07

来源:临汾市环保局

①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交警支队配合,各县(市、区)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实施。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11.机动车污染管控。①3月底前,制定重型柴油车辆管控方案。明确重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科学确定普通干线公路绕城和专用绕城通道路线,严控重型柴油车辆进入市区;②5月底前,全市所有国Ⅴ标准以下的重型柴油车全部加装颗粒捕集器(DPF)并建立清单;③5月底前,全市所有施工机械全部安装颗粒捕集器(DPF)并建立清单;④强化机动车不达标尾气监管,有效利用尾气检测设备,加大对“冒黑烟”和尾气不达标的机动车辆查处力度。

①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汾公路分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②市环保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临汾公路分局、市交警支队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④市交警支队牵头实施,市环保局、市质监局配合。

(四)清洁取暖改造行动

12.清洁取暖改造。①3月底前,根据环保需求,逐县(市、区)确定2018年清洁取暖改造任务、改造方式、完成时限等;②3月底前,完成霍州发电企业和侯马漳泽电厂长距离异地供热项目方案编制;③4月底前,完成全市散煤管控方案编制,并组织清理、收缴无煤区所有散煤;④4月底前,解决乡宁、永和、大宁、吉县产气单位临汾区域气源优先保障事宜;⑤组织实施2017年清洁取暖工程“回头看”,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建设,9月底前全面完成2018年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市区及周边重点区域实现无煤化,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含中心镇)清洁取暖率达到50%以上,农村地区达到30%左右。

①②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经信委配合,各县(市、区)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实施。③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煤炭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实施。④市发改委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经信委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分别按职责牵头,市发改委、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信委、市水利局、临汾供电公司配合,各县(市、区)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五)重点流域达标行动

13.昕水河流域提标治理。3月底前,建立昕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清单;全面启动蒲县、隰县、大宁县生活污水截污管网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启动大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彻底消灭流域生活污水直排口;加快实施昕水河生态修复断面水质达标工程;严格控制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6月底前全面完工,实现昕水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地表水Ⅲ类标准。

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分别按职责牵头,蒲县、隰县、大宁县政府负责实施。

14.汾河流域综合治理。3月底前,建立汾河及其支流入河排污口清单;流域内汾西县、霍州市、古县、浮山县、尧都区、洪洞县、襄汾县、翼城县、曲沃县、侯马市、乡宁县等11个县(市、区)全面启动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启动古县、霍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建设,实现流域生活污水零直排;加快实施汾河公园,汾河尧都区吴村段,涝洰河、浍河湿地工程;推进医药、化工等排水企业环保设施提标改造,达到相应地表水质量标准;启动汾河及其支流生态修复断面水质达标工程建设;强化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9月底前全面完工,实现汾河水质达地表水Ⅴ类标准。

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分别按职责牵头,相关县(市、区)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15.其它河流污染治理。3月底前,建立沁河、芝河、州川河、鄂河入河排污口清单;全面启动安泽县、永和县、吉县、乡宁县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及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启动安泽县、永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建设,消灭生活污水直排口。加快实施芝河、州川河、鄂河河流治理工程;严控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9月底前全部完工,确保沁河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地表水Ⅲ类以上,芝河、州川河、鄂河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Ⅳ类以上。全面完成壶口风景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工作。

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分别按职责牵头,安泽县、永和县、吉县、乡宁县政府、壶口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生态环境治理“春季攻势”行动是针对我市环境现状,结合汾渭平原联防联控要求确定的阶段性重点行动,对做好全年环保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清我市环保工作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把治理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统筹,亲自抓落实,亲自抓督办,亲自抓查处。市政府成立市生态环境治理“春季攻势”行动领导小组,由闫建国副市长任组长,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春季攻势行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张文清兼任,负责行动的协调、调度、督导等具体工作,随时掌握工作进展,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扎实推进攻势行动尽快实施见效。

(二)落实“四铁”要求。严格按照环保职责规定,倒逼环保责任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对不能按期保质完成治理任务的实施停产整治;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严肃问责。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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