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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修改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大幅降低启动门槛

时间:2018-04-17 09:48

来源:江西省政府

日前,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南昌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下简称《预案》),同时废止此前的《南昌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这意味着,南昌市不再等到大气出现重度污染才会启动应急预案。一旦达到一定级别的污染条件,预案就将启动。

启动门槛降低

记者看到,修订后的《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与职责、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和监督问责等内容。与旧版的应急方案相比,新的《预案》在名称上就能看到最明显的变化——“重”字不见了。

对此,南昌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相关负责人陈坤琨解释,修订之前,南昌市大气污染预警分级由低到高为重度污染、严重污染和极重污染级别,对应的空气污染指数为201-300、301-500、500以上。

修订之后,南昌市大气污染预警分级仍为3级响应,但内容发生变化。即当发布蓝色预警(Ⅲ级)时,启动Ⅲ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Ⅱ级)时,启动Ⅱ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I级)时,启动I级响应。其中,蓝色预警的空气污染指数为151-200、橙色预警为201-300、红色预警为300以上。

“根据规定,大气污染指数达到201为重度污染,151只是中度污染。因此,从数据对比上可以明显看出,南昌市不再等到空气出现重度污染才启动应急预案,而是在中度污染范围内就可以启动了。” 陈坤琨认为,启动门槛的降低,无疑是南昌市对污染治理更加重视的体现。

措施更严格

修订后《预案》的另一处明显变化,体现在应急响应措施的增加和细化。

在Ⅱ级响应的强制性措施中,机动车排气控制方面要求“在主城区实行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25%。”这比旧版方案“停驶15%的公务用车”的要求提升10个百分点。

工业污染源控制方面,要求“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应当按照一企一策的规定采取限产限排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22%以上,VOCs排放量削减12%以上。”而在旧版方案中,并无削减量的明确要求。

其他大气污染源控制方面,新增要求“全社会PM和VOCs减排比例均应达到8%以上。”

在I级响应的强制性措施中,机动车排气控制方面要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35%。”比旧版方案的要求提升了5个百分点;工业污染源控制方面,新增要求“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33%以上,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工业企业全部停产。”

“《预案》的变化,说明南昌市对环保工作要求严上加严,这必将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染治理的效率。”陈坤琨说。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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