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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市2018年度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发布

时间:2018-04-18 10:55

来源:亳州市政府

3. 完成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全面核实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完成情况;2018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建材、火电等行业的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无组织排放改造治理的企业,将依法予以处罚,并实施停产整治。(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经信委)

4. 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对2017年排查出的108家“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根据《关于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安环委办〔2018〕4号)要求,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行动,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的一律停产整顿、限期治理,逾期仍不能达标排放的坚决关停;对不符合产业布局或未进驻工业园区的,一律责令停产、限期搬迁;对治理达标无望、偷排直排的工业摊点和小作坊,一律关停取缔、依法吊销营业执照。2018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集中整治任务,基本消除“散乱污”现象。(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经信委、市工商局)

5. 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专项行动。2018年6月底前,对全市火电、水泥、垃圾焚烧厂等重点行业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评估,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要逐一建档,整改完成后逐一销号,并向社会公开。2018年底前,完成其它各类工业行业废气污染源排查和评估;实行工业污染源清单制管理模式,抓好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限期改造。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及完成时限,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彻底解决问题;问题严重、整改达标无望的,依法责令停产关闭。(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

6. 科学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加强冬季期间(每年12月1日至次年2月底)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科学制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着重对化工、建材等行业实施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期间加大限产比例。错峰生产期间,加强现场督查抽查核实,发现不按要求生产或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一律纳入停产范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部门:市经信委,配合部门: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供电公司)

(三)加快机动车船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排气污染(控车)。

1. 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加强新车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新车准入标准。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Ⅴ”标准要求,轻型柴油车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国Ⅴ”标准。(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报废汽车上路行驶专项督查,严查各类报废汽车违法行驶。开展报废汽车拆解情况督查,督促报废车辆履行报废手续,确保报废汽车做到“应拆尽拆”。依法依规推进老旧机动车淘汰。(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部门: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商务和粮食局、市环保局)

2. 全面提升燃油品质。停止销售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部门:中石油亳州石油分公司、中石化安徽亳州石油分公司)

加强成品油生产领域监督检查,确保成品油质量升级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部门:市质监局)

严格规范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持续开展对加油站、油罐车的油品质量抽检。依法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非法生产、销售油品,非法流动加油罐车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成品油零售许可证。(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部门: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推广车用尿素。2018年10月底前,市内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的加油站点全面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保证柴油车辆尾气处理系统的尿素需求。(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部门:市工商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重型车辆道路行驶管理。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线路。2018年10月底前,通过新建道路、分时规划路线等方式,完善制定重型载货车辆绕城方案,科学确定普通干线公路绕城和专用绕城通道路线,完善城区环路通行条件,明确“国Ⅲ”标准及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严控重型柴油车辆进城。加强重型柴油车辆尾气排放情况执法检查。重点在货运通道、交通主要干线、城市建筑工地周边等重型柴油车出现频次较多的路段进行尾气抽查检测。环保部门负责抽测车辆排放达标情况,督促超标车辆整改治理、复检;公安部门负责引导抽测车辆并对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数据库;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顶格处罚,并对业主单位依法实施按日计罚。(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质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

5. 加快推进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建设。2018年10月底前,在中心城区建安路南段、希夷大道市区段、涡北外环路谯城区公安分局附近等主要进口、覆盖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部分安装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备、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建立网络监控平台,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对于通过遥感监测发现的超标排放车辆依法进行处理,溯源车辆制造企业、排放检验机构、所属运输企业、注册登记地、行驶途经地等,并向社会曝光。对于问题突出的相关企业,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依法责令车辆制造企业限期整改,督促所属运输企业及时提升所属车辆排放水平或者淘汰更新超标车辆。(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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