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25 10:55
来源:甘肃省环保厅
牵头单位:各市州、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省环保厅。
(二)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
7.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继续强化城市空间管制,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及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有序推进城市主城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冶炼、水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
牵头单位:各市州政府。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
8.切实化解过剩产能和清理整顿违法违规项目。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定不移完成化解钢铁、煤炭等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并向社会公告,严防“地条钢”生产企业死灰复燃。2018年全省压减原煤产能465万吨左右。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政府国资委,各市州政府。
配合单位: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省质监局、省安监局。
9.严把产业准入关。严格控制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严格落实新建项目环评审批要求和节能审查制度。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市州所在城市建成区不得新建单台出力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得新建单台出力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牵头单位:各市州政府。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质监局。
10.深入推进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按照《甘肃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要求,在确保全省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基础上,加快推进全省现役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底前完成兰州西固热电有限公司、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限公司、甘肃东兴铝业嘉峪关分公司等12家火电企业20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同时鼓励30万千瓦时以下燃煤火电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牵头单位:省环保厅,各市州政府。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
11.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整治。全面开展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工业企业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调查摸底,重点是酒钢集团本部、金川公司、白银公司,要认真排查各冶炼生产系统,建立无组织和有组织排放源清单,对长期超标排放的,要制定达标排放改造计划,并于2018年底前完成。加强高架源环境监管,实现实时在线联网监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开展“散乱污”企业全面排查,建立负面清单台账,坚持“疏堵结合、扶治并举”,多措并举,稳步推进综合治理。
牵头单位:各市州政府。
配合单位: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省国资委。
12.完善重点行业环境监管体系。持续推进全省重点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控,全省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焦化、铸造、碳素、有色冶炼、陶瓷和有固定排气筒的砖瓦窑等重点企业和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在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并与市州环保部门联网。结合省级环保督察,重点督查“高架源”和燃煤锅炉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是否反映企业真实排污状况,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等行为。
牵头单位:省环保厅。
配合单位:各市州政府。
13.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按照环保部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要求,建立健全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的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深入推进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整治。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有机溶剂;涂装行业推进非溶剂型涂料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VOCs排放;包装印刷行业推广环境友好型油墨,在末端建立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实施有机溶剂回收利用。未按期完成VOCs治理的企业,原则上一律实施停产治理。
牵头单位:省环保厅、省工信委。
配合单位:各市州政府。
14.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在钢铁、水泥、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继续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对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牵头单位: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各市州政府。
(三)强化扬尘污染防治
15.强化施工和堆场扬尘综合防治。加强对建筑、道路、拆迁、水利、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物料堆场等各类工地的扬尘污染监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将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规模以上土方施工工地要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2018年各类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合格率达到96%以上。同时各市州、县(市、区)要严格管控辖区内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做好防风抑尘设施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2018年底前,所有工业企业的粉状物料或者其它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均采取入棚、入仓等方式密闭存储和运输,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设施进行存储,并设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防尘设施。
牵头单位:各市州政府。
配合单位: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
16.强化道路扬尘防控。积极推进道路洒水抑尘,持续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水平。14个市州所在城市机械化(湿法)清扫率同比提高6%以上,其他县(市、区)机械化(湿法)清扫率同比提高6-8%。
牵头单位:各市州政府。
配合单位: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
17.实施生态增容减污工程。不断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兰州市要加大南北两山绿化力度,到2020年新增植树造林60万亩,其中,2018年新增12万亩。南北环路和削山造地工程结束后对裸露地块及时进行绿化或硬化覆盖。河西五市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加强祁连山生态安全屏障和北方防沙治沙建设,积极推进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工程,推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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