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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发布 2020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低于39.6微克/立方米

时间:2018-05-02 14:01

来源:江西省政府

15.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源普查,推动建立非道路移动源和船舶大气污染控制管理台账;组织开展对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检查;主要内河港口2018年底前全部更换船用低硫油(硫含量不高于0.5%的燃油);鼓励现有船舶改用液化天然气(LNG)清洁燃料和新建LNG燃料动力船舶,加快水上LNG加注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港口岸电建设和改造,推广船舶使用岸电,减少近岸船舶燃油污染,新建码头需规划、设计和建设岸基供电设施。(责任部门: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各设区市政府)

16.加快推进遥感监测网络平台建设。严控黑烟车污染,各设区市要划定黑烟车禁行区并挂标示牌,2018年底前,要在城市主要进口、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安装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试点在省内主要钢铁厂货运车辆出入口安装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对监测发现的超标排放货运车辆依法进行处罚,企业停止委托超标货运车辆为其提供货运服务;2020年全省全面完成遥感监测及网络监控平台建设。(责任部门:省环保厅、省公安厅,各设区市政府)

17.全面提升燃油品质。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严控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油、柴油销售;依法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油品,开展打击非法生产油品、非法销售油品、非法存在的流动加油罐车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对加油站、储油库的油品质量抽检,依法查处不合格油品;全面推广车用尿素,2018年10月底前,省内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的加油站点全面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保证柴油车辆尾气处理系统的尿素需求。(责任部门: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厅、中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江西销售公司,各设区市政府)

18.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协同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便利上牌、完善推广应用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2018年,全省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应不低于55%,2019年不低于65%,到2020年底不低于75%,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逐步扩大。鼓励电网公司、投资机构、节能服务企业等参与新能源汽车充电与维修、电池维护与回收等建设和运维。(责任部门: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

19.积极发展绿色交通。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倡绿色出行。重点实施公共交通设施、充换电站(桩)、LNG和压缩天然气(CNG)加注设施、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施、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等项目。宣传环保驾驶,倡导燃油机动车驾驶人在不影响道路通行且需停车三分钟以上的情况下熄灭发动机,减少尾气排放。(责任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各设区市政府)

(四)强化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20.规范施工工地管理。认真做好工地施工扬尘管理工作,推动施工现场按照“六必须”(必须设置规范围挡作业、必须湿法压尘作业、必须硬化场内道路、必须设置使用冲洗设施设备、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超载、不准高空抛撒垃圾、不准无证排放垃圾、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要求规范管理,城区内施工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工地围挡外5米距离内的保洁由工地施工业主负责。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创新监管手段,各地对城市建成区内规模以上施工工地要安装视频在线监控设施实施远程监管。到2020年,完成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施工扬尘治理体系构建。(责任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各设区市政府)

21.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渣土运输车辆推行公司化运营,各地要加强对运营公司管理,推动车辆安装密闭装置、加装卫星定位系统,确保车辆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路线行驶;各有关部门依职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规运输、违法倾倒行为。(责任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各设区市政府)

22.深入开展“洗城行动”。持续深入展开“洗城行动”,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实行门前保洁责任制;强化城区路面养护、保洁,逐步加大机械化等低尘作业方式和环卫专业冲洗的力度,减少道路二次扬尘,重污染天气适当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责任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五)禁止露天焚烧行为。

23.强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依法禁止露天焚烧。出台我省《秸秆综合利用方案》,加强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探索秸秆利用重点区域支持政策,到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针对本地区农作物种类,制定发布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标准并组织实施,严格控制农作物留茬高度。落实农作物收割机械准入制度,推动所有收割机械配备秸秆粉碎或打捆相关设备,将秸秆粉碎或打捆相关设备列入农机补贴目录。推动成立禁烧办公室,强化对县(市、区)秸秆禁烧的监控和考核,建立秸秆禁烧资金奖罚机制,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确保秸秆焚烧火点数量逐年下降。(责任部门: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各市、县〔区〕政府)

24.全面依法禁止其他露天焚烧行为。推广不炼山造林技术,到2018年底,力争禁止“炼山”造林行为,全省范围实施全面管控,减少大气环境污染。加强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焚烧监管,全面落实城市建成区禁止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杂草和建筑垃圾要求,2018年底前建立网格化的监管机制。(责任部门:省林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区〕政府)

(六)精细化管理生活类大气污染源。

25.减少生活类VOCs排放。推动11个设区市城市建成区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试点在部分大型餐饮场所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严格监控油烟净化效果;将餐饮油烟管理要求纳入星级宾馆、江西省乡村旅游点的评定和复核;规范烧烤管理,主城区依法禁止露天烧烤。到2020年,南昌市试点建成5条以上、其他设区市试点建成3条以上餐饮无烟示范街,引导健康绿色饮食习惯;大力推进城市建成区汽车维修行业VOCs专项整治;推广VOCs含量低的涂料、溶剂等原辅材料,从源头上减少VOCs污染排放;把干洗行业VOCs治理推向深入,按期完成治理工作。(责任部门: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旅发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商务厅,各设区市政府)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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