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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全文

时间:2018-05-29 10:28

来源:唐山市环保局

《唐山市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于近日印发,对落实压减产能不到位、散煤治理管控不到位、燃煤锅炉治理不到位、工业污染管控不到位、扬尘综合整治不到位、环境监管责任不到位、油品质量管控不到位和其他等8个方面的问题逐一排查,对制度措施不健全、工作执行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清理不深入、整改不认真、解决问题不彻底,完成任务疲于应付、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以及对相关责任人员处理处分不到位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促进问题解决和整改。对专项清理工作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以及执纪宽松软的,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巩固拓展专项清理工作成果。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唐山市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我办制定了《唐山市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1、《唐山市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

2、唐山市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办公室 代章)

唐山市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

清理整改“回头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

附件1

唐山市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清理整改

“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落实治霾措施不力专项清理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夯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责任,逐级传导压力,进一步向基层延伸,确保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按照市委办公厅《唐山市扶贫脱贫领域问题整改暨巡视巡查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治霾清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唐山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决策部署,围绕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以落实县乡党委、政府及各级相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为重点,对照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专项清理工作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制度清单逐一“要账”,重点解决在治理大气污染工作中领导重视不够,目标责任不清,整改落实不力,监管措施不严,完不成工作任务等关键问题,深化标本兼治,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成果,扎紧织密制度笼子,推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决策部署和各项举措有效落实,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穿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始终,切实解决在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搞变通、走过场,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管党治党、压实责任、监督执纪,严格问责等方面宽松软的问题。

(二)坚持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主体责任,各有关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坚持有必问、问必严,用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把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作为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对存在的问题不掩盖、不回避。坚持开门搞整改,强化明察暗访,带着问题查整改,盯着问题抓落实,凡是影响治霾措施有效落实的都要严肃对待、认真解决。

(四)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落实不力问题,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建设和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问题症结和病根,采取有效工作举措,着力健全完善长效管控机制。

三、主要任务

围绕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工作,聚焦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对2017年4680件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清理整改开展“回头看”,重点对照省环保厅印发《关于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分类处理意见》(冀环气清〔2017〕9号)整改标准和有关要求,对落实压减产能不到位、散煤治理管控不到位、燃煤锅炉治理不到位、工业污染管控不到位、扬尘综合整治不到位、环境监管责任不到位、油品质量管控不到位和其他等8个方面的问题逐一排查,对制度措施不健全、工作执行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清理不深入、整改不认真、解决问题不彻底,完成任务疲于应付、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以及对相关责任人员处理处分不到位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促进问题解决和整改。对专项清理工作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以及执纪宽松软的,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巩固拓展专项清理工作成果。

四、责任分工

(一)落实压减产能不到位

1、在压减产能(炼钢、炼铁、水泥、玻璃、焦炭、煤矿、火电)和淘汰违法违规产能(取缔“地条钢”和关停不达标产能)工作中,处置违法违规产能“以停代关”、省内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对新建产能项目把关不严,变通规避,履行减量置换、增减挂钩措施不符合政策要求。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环境保护局)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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