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06 12:42
来源:商丘市政府
日前,河南商丘日报全文发布《商丘市2018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专案》。2018年目标为,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启动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到2018年底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突破。全文如下:
商丘市2018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专案
为进一步强化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结合全市实际,现就2018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本实施专案。
一、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满足人民群众由过去“盼温饱”到现在“盼环保”的急切需求,强化攻坚力度,保持工作韧劲,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确保全面完成大气、水、土壤三个方面省定年度目标任务,持续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实现全市绿色发展、跨越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启动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到2018年底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突破。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污染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着力推进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优化,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持续强化工业、农业、社会生活等领域的治理管控,大力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是坚持工程治理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清洁供暖、工业治理、监测监控等领域的工程项目建设,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防治制度体系,不断提升环境污染治理的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坚持属地管理和部门管理相统一。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依法对本地环境质量负责,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环境污染防治机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环境污染防治监管职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统筹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
按照省环境攻坚办统一部署,持续推进治本、治标措施落实,打好冬季会战,抓好三个治尘环节,落实四项治本措施,深化八项治理工作。
(一)打好冬季会战,实现无缝对接
围绕污染高峰期,重点打好2018至2019年冬季会战,严格落实错峰生产、应急管控、封土行动和重点区域管控等工作措施,实现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无缝对接。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抓好治尘三个环节
继续将扬尘污染防治作为大气攻坚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抓实抓好。
1.狠抓施工扬尘治理。严格落实扬尘污染“一票停工制”“黑名单制度”,对达不到“六个百分之百”的各类工地,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建设施工企业停工整治。同时,加快推进扬尘污染监控建设。在未完成监控设施验收前,一律不许开工建设。
2.突出渣土车辆管理。严格渣土运输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取缔“黑渣土车”营运,严格查处渣土车进出冲洗不净、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不按规定时间运输、不湿法作业等行为。
3.强化拆迁扬尘管控。严格执行湿法作业和分区作业模式,对建筑物进行湿化处理。机械作业期间,采取同步持续高压喷淋或洒水降尘措施,配合集中拆迁、渣土集中清运等管理模式,切实减少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推进四项治本措施
1.积极推动清洁能源替代。将集中供暖、双替代、清洁型煤供应作为全市清洁取暖体系的主要措施,稳步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利用。突出抓好供热热源和供热、供气管网建设,确保完成省定新增集中供暖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目标。
2.着力优化城区产业结构。依法推动玻璃制造、建材、水泥等行业有序搬出城区。
3.逐步改善交通运输结构。全面完成车用油品质量升级,加快老旧车淘汰,加强在用机动车监控监管,实施重型车辆油品质量抽检抽测,大力推广电动汽车,大幅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4.着力加快工业废气治理。以超低排放治理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为重点,严格排放标准,严格治理期限,坚决完成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管理局、市质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深化八个治理工作
1.深化“散乱污”企业整治。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县区互查的方式,强化现场检查、连日记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手段,确保“散乱污”企业整治到位。
2.深化城市清洁行动。按照全覆盖、全区域的要求,坚持全民动员、全面开展,着力提高城市清洁行动的深度,扩展保洁范围,提高保洁标准,彻底解决“垃圾围城”问题,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3.深化秸秆禁烧工作。继续保持秸秆禁烧高压态势,夯实基层责任,形成禁烧网络,确保全市零火点。
4.深化禁燃禁放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实行立体巡查模式,突出抓好禁燃禁放工作。
5.深化燃煤散源治理。严格监管洁净型煤仓储中心、配送中心,确保洁净型煤供应体系正常运行。加大劣质散煤打击力度,持续加强巡查,发现一个取缔一个。
6.深化零点夜查行动。针对部分建筑企业、建设工地“白天不敢干,晚上加油干”和“白天守法、晚上违法”现象,全面开展突击夜查工地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建设工地、渣土运输等扬尘污染。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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