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11 10:40
来源:广西住建委
⒊ 加强城市绿化扬尘整治。各地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城区绿化带超高土问题的摸排调查力度,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尽快治理解决绿化带超高土问题。结合市政道路改造扩建,采取更换路缘石、人工减土、修建下凹式绿地、强化植草固土等方式,加大绿化带超高土的整治力度,防止绿化带水土流失污染城市道路。成片绿化建设的,绿化用地周边要设置密闭围挡,工地内要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进行绿化或移植行道树时,48小时内不能栽植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各地环卫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将环卫清扫尘土倾倒入绿化带的行为。
(三)大力提升城市扬尘防治科学化水平。
⒈ 大力推广绿色环保施工技术。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鼓励和引导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积极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设备,提高施工工艺水平,尽量采用预制成品或半成品,减少现场搅拌、加工等环节,努力降低施工扬尘污染。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成品化装修、信息化管理”为特征的装配式建筑发展,实现节能减排,推进绿色安全施工,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污染,提升建筑业生产效率和工程质量、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建筑业绿色转型发展。要加大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泥头车运输GPS监测系统建设力度,利用高科技手段实现对建筑工地、泥头车运输的实时监控,全面、准确掌握防尘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⒉ 加强城市扬尘监测工作。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市政(市容)、城市管理等部门要会同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加强施工现场、城市主次干道的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特别是针对扬尘污染易发、频发的地点、区域及季节,要确保做到全面、实时监测,及时掌握第一手扬尘监测数据,通过数据比对和分析,找准扬尘污染的根源、分布和发展趋势,为扬尘治理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对治理工作进行科学评判,促进治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⒊ 建立联防联控应急管理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市政(市容)、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在本级人民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时,采取停止土方作业、暂停建筑垃圾和渣土清运、暂停施工,以及加强道路清扫保洁、提高洒水降尘频次等措施,形成监管、防治合力,有效应对,尽可能减少重污染天气时的扬尘污染。
(四)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⒈ 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及环卫主管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广西乡村清洁条例》,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城市周边地区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村收镇运县处理”等垃圾处理模式,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有效处理。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达标稳定运行。不断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逐步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
⒉ 持续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南宁、柳州、北海、梧州、贺州、河池等市以及灵山、博白、平南等县要加快推进新增项目建设。大力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工作。目前未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市县,依托所在设区市或委托周边县处理的,要进一步统筹谋划,充分研究论证,对于无法充分保障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的,要抓紧时间自行建设,确保生态环境安全。要严格对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督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实行闭环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五)集中整治城区露天烧烤摊点。各地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城区露天烧烤摊点的整治力度,在露天烧烤摊点中大力推广无烟烧烤设备,2018年10月底前,全面取缔造成污染的露天烧烤摊点。要结合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在城市建成区内统一规划露天烧烤的固定时段、固定区域和设置标准等,规范露天烧烤摊点管理,实现“合理布局、集中管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各地城市管理、燃气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环境保护等部门,指导城市建成区内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或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2018年10月底前,城市建成区内的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排放要达到合格标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牵头会同市政(市容)、园林绿化、城管执法等部门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厘清职责权限,层层压实责任。要加强与环境保护、气象、公安交警、食品药品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综合性问题,形成部门合力。
(二)实行台账清单管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建筑工地的名称、地点、开竣工时间、总面积及日常防尘治理情况建立工作台账,真实反映防尘治理工作情况,强化扬尘治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落实对负有责任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动态扣分,做到严管重罚、应扣尽扣。各地城市管理、市政(市容)主管部门要对建成区内保洁总面积、道路数量和面积、机械化保洁设备配置、建筑渣土运输、扬尘重点防治路段区域及日常防尘治理等情况建立工作台账;积极配合当地环境保护等部门,认真开展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设施使用不正常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以及超标准排放油烟的建成区内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的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加大整改力度;全面排查城区露天烧烤摊点,建立整治工作台账,限期完成整治。
(三)强化保障落实。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精心谋划,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人员、资金、设备等投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确保工程项目开工后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要对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控制负主体责任,要认真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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