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11 10:40
来源:广西住建委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地城管执法部门要严厉查处无证施工、违法占道施工以及非法弃土等造成扬尘污染的行为,积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执法工作,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并充分运用自治区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于以上整治内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执法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处罚的,要给予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对扬尘污染投诉和检查中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要迅速核实查处,督促相关单位尽快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市政(市容)、城市管理等部门要认真做好建筑工地数量、扬尘治理整治、道路清扫保洁、露天烧烤摊点整治等情况的统计,并按月向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汇报,同时抄送同级环境保护部门。
(五)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应将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及露天烧烤摊点整治等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和重点督查内容,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检查,并在今冬明春污染天气高发易发时段加大检查频率。对于工作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及时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时要加大督查力度,予以重点督导;对于工作不落实的,要采取约谈、问责等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适时开展对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督查,将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在全区范围内通报,通报结果将抄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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