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06 13:38
来源:珠海市环保局
28.加强运输扬尘污染控制。
建筑垃圾和粉状物料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运输车辆”)要配备卫星定位装置并推行全封闭运输。2018年6月底前,全面实施泥头车全密闭运输,2018年年底前,全面实现运输车辆全封闭运输。未实现全密闭运输的车辆不再进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外地在珠海运营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我市全密闭要求方可进入我市工地开展装卸工作。组织开展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运输路线和时间,规范和优化车辆运输过程、装卸流程中的扬尘控制要求。加大对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输单位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规建局、市市政和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按职责牵头,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29.全面加强工业企业堆场及矿山扬尘污染控制。
大力推广使用粉尘抑制剂,加强对工业企业和矿山的监管,确保煤堆、渣堆、料堆、灰堆等的扬尘控制措施取得实效。易产生粉尘污染的物料应实施仓库、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分类存放,临时性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出厂,长期性废弃物堆场应当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墙或防尘网。依法推进城市建成区外围5公里范围和规划区域内的露天开采矿山及碎石场(厂)关闭[不含《珠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采矿权设置区],并进行复耕复绿。[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牵头,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30.全面加强码头扬尘污染治理。
实施干散货码头粉尘专项治理,1000吨级以下(不含)码头采用干雾抑尘、喷淋除尘等技术降低粉尘飘散率,条件成熟的码头实施防风抑尘网建设和密闭运输系统改造,推进煤炭、矿石码头实现封闭存储和装卸、装运。建立港口管理和环境保护部门联合巡检、行政处罚和信息通报制度。[市港口管理局、市环保局牵头,珠海海事局、各区政府(管委会)等配合]
31.加强其他面源污染防治。
推进农业面源综合整治。积极推进秸秆、树枝(叶)等生物质综合利用,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力争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5%。[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牵头,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将露天焚烧监管工作与消防安全等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市、区、镇三级政府以及村民自治组织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依法查处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等违法行为。[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环保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配合,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加强对饮食行业向城市地下管网排放油烟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督促餐饮企业严格落实治理要求,确保油烟治理设施和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市环保局牵头,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倡导“文明、绿色、环保”的宗教活动,推动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院宫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牵头,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落实我市烟花爆竹禁燃放区的管理规定,引导公众自觉、主动减少烟花爆竹的燃放,特定节日期间加强执法,形成禁止燃放的良好氛围。[市公安局牵头,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32.加强恶臭污染防治。
通过源头控制、清洁生产、加强监管等措施严格控制恶臭气体排放,减少恶臭污染影响。[市环保局牵头,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七)提升科技支撑和科学应对水平。
33.深化大气污染防治科技研究。
推广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监控手段运用,提升对企业大气污染物偷排偷放和治污设施停运等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效能。
加强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研究,进一步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监测能力,精细化完善污染物排放清单,深化PM2.5及臭氧污染成因与控制对策研究。
建设光化学污染监测网,推进臭氧及其前体物精准监测、快—速来源解析等关键技术研究。
[市环保局牵头,市气象局等配合,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34.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进一步优化完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自动监测站建设与联网工作,按照省的部署建设颗粒物组分监测网络相关站点,配合开展粤港澳珠江三角洲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VOCs监测及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可引进网格化监测技术,研究利用大数据、颗粒物组分、光化学污染成分监测和数值模型集合预报等先进技术,实现对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污染天气过程的科学研判和应对,为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市环保局牵头,市气象局等配合,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35.科学应对污染天气。
2018年年底前,完成我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依法实施清单化管理和区域应急联动,及时开展污染天气应对评估,提升防控成效。按照省的部署开展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督导VOCs重点监管企业、NOx排放大户提前安排生产计划,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市环保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市科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住规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政和林业局、市公路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等参与,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八)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
36.健全部门间联防联控机制。
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强化跨部门多领域会商分析,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合力,推动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工作。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提升大气污染防控联合应对水平。[市环保局牵头,各相关职能单位配合,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37.加强宣传和信息公开。
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传统媒体渠道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两微一端”(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强政策解读和正面典型案例宣传,加大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加大环境空气质量、污染源排放等方面的信息披露力度,落实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制度。[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牵头,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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