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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丨云南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8-08-03 15:32

来源:云南省政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结合云南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从实践到认识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习近平总书记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意愿,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系统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力指导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深刻领会和把握“生态兴则文明兴”。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

深刻领会和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建设生态文明就是造福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深刻领会和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必须坚持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平衡和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深入领会和把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文明建设同每个人息息相关。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深刻领会和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生态环境是统一的有机整体。必须按照系统工程的思路,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着力扩大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

深刻领会和把握“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必须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让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深刻领会和把握“建设美丽中国全民行动”。美丽中国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必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把建设美丽中国化为全民自觉行动。

深刻领会和把握“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内容。必须同舟共济、共同努力,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推动全球生态环境治理,建设清洁美丽世界。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把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部署和重要任务落到实处,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成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良好形象的发力点。

二、深刻认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省委、省政府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在云南具体化。各地区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着力开展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一批“硬骨头”“老大难”环境问题得到解决,环境质量特别是城乡人居环境有效改善,人民群众对优良环境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同时,云南生态敏感脆弱,生态环境保护欠账多、发展不平衡,继续保持环境质量优良的压力很大。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局部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达到或超过上限,生态环境压力大;城乡区域统筹不够,新老环境问题交织,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凸显,湖泊保护治理、河流水污染防治、水源保护、重金属污染治理、城乡环境治理等难度较大,生态破坏、黑臭水体、环境违法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再不及时解决,将成为重要的民生之患、民心之痛,成为云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制约,成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明显短板。

进入新时代,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新要求。当前,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窗口期。必须加大力度、加快治理、加紧攻坚,打好污染防治大仗、硬仗、苦仗,为全省各族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三、明确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具体指标: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97.2%以上;州市级、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分别达到97.2%和95%以上;九大高原湖泊和六大水系水质稳定提升,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3%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6%以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减少1%,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减少14.1%和12.9%;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8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达到30.9%;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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