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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松原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8-09-27 13:56

来源:吉林松原市环境保护局

(三)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持铁腕治污,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加强县区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开展大气污染网格化监管,加强工业炉窑、工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治理等环境执法,严格查处“散乱污”企业。做好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和违反信息公开要求的行为。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完善“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督促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参与)

十、明确落实各方责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科学安排指标进度,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各地要建立完善“网格长”制度,压实各方责任,层层抓落实。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落实“一岗双责”。市环保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相关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环保局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参与)

(二)严格考核问责。将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做好考核结果运用。考核不合格的地区,由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公开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量化问责和区域环评限批,必要时由市政府领导约谈相关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如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严厉追究责任。(市环保局牵头,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参与)

(三)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各地要认真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将空气质量改善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完成情况向社会公开,及时发布城市空气质量状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主动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清单,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按照相关信息公开要求,重点排污单位要按要求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要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依法向社会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市环保局负责)

(四)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倡导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治,营造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树立绿色消费理念,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有企业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引导绿色生产。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各地要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监督引导作用,积极宣传大气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等。(市环保局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参与)

附件:松原市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清单

  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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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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