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05 10:22
来源: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日前,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四川省2018—2019年秋冬季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方案》。根据方案,今年秋冬季我省将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地区为重点区域,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结构调整、工程治理、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查问责,减少持续污染天数,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成全省未达标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12%、优良天数率达到82.6%的2018年度目标任务。
为达成目标,方案明确了9大重点任务。其中重点提到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快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推进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引导水泥、平板玻璃企业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深度治理。推进30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完成达州30万、广安6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大力推进泸州川南电厂60万千瓦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砖瓦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在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下,实施密闭储存、运输和收集处理。
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2019年秋冬季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的通知
川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18〕31号
关于开展2018—2019年秋冬季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的通知
有关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有关重点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打好2018—2019年秋冬季蓝天保卫战,我办组织编制了《四川省2018—2019年秋冬季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方案》)和《成都平原、川南及川东北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以下简称《强化督查方案》)。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秋冬季大气环境形势。2018年1—9月,全省加大统筹力度,加快工作进度,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但成效还不稳固,特别是秋冬季气象条件差,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预计2018年冬季气象条件总体较上年偏差,空气质量可能出现反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时段,科学施治,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市人民政府是落实《攻坚方案》的属地责任主体,各相关部门是行业责任主体,企业是实施责任主体。各市要分解细化任务,各相关部门要按环保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指导管理力度。各企业要按照“一厂一策”要求,落实污染治理方案,国企要起好模范带头作用。要加强信息公开,调动社会参与,共同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加强调度,严格考核。各级各部门要紧盯目标任务,加强工作调度,推动攻坚任务落实。省上将组织力量,开展秋冬季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对大气污染治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污染问题突出、空气质量恶化的地区追责问责,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地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普宣传和攻坚行动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通过加强舆论宣传,形成良好氛围。
请各市将强化督查总联络人、具体工作联系人名单于2018年11月5日前报送省环境监察执法局。
联系人:环境保护厅大气处 王 聪
省环境监察执法局 肖 汉
邮 箱:hbtwfc@sina.cn 1602338379@qq.com
电 话:028-80589053 028-80589125
附件:
1.四川省2018—2019年秋冬季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方案
2.成都平原、川南及川东北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
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1
四川省2018—2019年秋冬季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地区为重点区域,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结构调整、工程治理、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查问责,减少持续污染天数,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成全省未达标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12%、优良天数率达到82.6%的2018年度目标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快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推进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引导水泥、平板玻璃企业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深度治理。推进30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完成达州30万、广安6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大力推进泸州川南电厂60万千瓦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砖瓦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在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下,实施密闭储存、运输和收集处理。
(二)强化“散乱污”企业整治。加强“散乱污”企业清理,全面锁定污染源,并实行动态更新。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改提升一批”的原则,加快治理,防止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对“散乱污”企业集群要实施整体整治。
(三)全面开展燃煤整治。加快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完成300台以上燃煤锅炉淘汰。加强20蒸吨/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达标排放监管。鼓励各地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四)推进重点领域VOCs综合治理。大力开展石油、化工、汽车、机械、家具、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推动实现达标排放。强化汽车修理企业喷涂和城市建成区露天喷涂作业管控。加大干洗行业监管力度,严禁使用不合格溶剂。2018年成都市建筑内外墙涂饰全面推广使用水性涂料。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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