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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8-12-11 10:11

来源:太原市人民政府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15.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公安交管部门严格机动车注册登记查验,不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严把机动车登记源头关。严格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报告的,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构建全市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溯源超标排放机动车生产和进口企业、注册登记地、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运输企业等,实现全链条监管。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并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同时与环保等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交通运输部门将营运柴油车治理作为重点组织实施。

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配合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2019年底前,全市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清洁化改造淘汰,机场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

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市城乡管委、市农机局、市水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推动靠港飞机使用岸电。加快机场岸电设施建设,推广地面电源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民航机场在飞机停靠期间主要使用岸电。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配合

(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16.实施防风固沙绿化工程。全力推进规模化荒山绿化,重点实施阳曲县省城北部生态防护林建设。推广保护性耕作、林间覆盖等方式,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实施“退工还林还草”。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020年力争达到42.87%。

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市农委、市园林局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17.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露天矿山摸底排查。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一经发现依法予以关停;对生态恢复和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停;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加强矸石山治理,2019年底前,全市矸石山全面达到治理标准。

市国土局牵头,市煤炭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配合

18.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2018年底前,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因地制宜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市城乡管委、市住建委负责

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进一步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6%以上,县(市)建成区达到65%以上。

市市容环卫局负责

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新增渣土运输车辆一律为新能源车辆,并采取密闭措施。现有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全密闭、全定位、全监控,符合环保尾气排放标准的新型环保渣土车,并取得主管部门核发的渣土运输许可证。确需通行限行区域的车辆,需取得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限行道路通行证,按照规定线路行驶,在指定场所倾倒。密闭不严、车轮带泥的车辆,一律不得驶出工地。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渣土车辆,一经查处取消渣土运输资格。建立倒查机制,对违法渣土运输车辆同时追溯上游施工工地责任。

市市容环卫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加强道路运输扬尘管控。鼓励引导企业加快发展封闭箱式货车、集装箱运输车,积极探索重型散装物料货车集装箱运输或硬密闭措施运输。积极推广使用物料表面喷洒覆盖剂等抑尘技术。2020年,全市公路散货集装箱运输比例在2017年基础上大幅提高。对未采取有效封闭措施、存在随意抛洒行为的运输车辆,依法予以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配合

加强露天堆场扬尘整治。全面清理城乡接合部及城中村拆迁渣土和建筑垃圾。不能及时清理的,采取苫盖等抑尘措施。

市市容环卫局负责

全市实施降尘综合考核,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

市环保局负责

19.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坚持疏堵结合,加大政策支持,建立完善秸秆还田、收集、储存、运输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可持续运行的综合利用格局。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全面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化市、县、乡三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以村为单位的网格化监管制度,并将秸秆禁烧纳入森林防火体系。强化卫星遥感、无人机等应用,鼓励在重点地区建设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监控系统,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的效率和水平。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

市环保局、市农委、市财政局等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控制农业源氨排放。调整农业生产投入结构,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提高化肥利用率,2020年全市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改善养殖场通风环境,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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