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27 09:51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强化政策支持。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企业转型发展。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税收、绿色信贷、政府采购等支持政策。统筹使用先进制造业发展资金和基金,支持企业实施智能化、绿色化和技术改造,符合条件的纳入示范项目给予支持。对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和城市建成区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范围的重点项目,鼓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制定政策,在财政、税收、资金、土地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加强引导激励。加强工业结构调整典型引导,推广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结构调整、动能转换典型经验,对绿色化、智能化标杆企业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制定推进工业结构调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清单和考核办法,考核结果纳入环境污染攻坚战绩效考评内容。各省直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分别于每年1月15日、7月15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省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厅。
编辑:李丹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