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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召开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9-03-01 10:04

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

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这个行动计划,大致上是一个“1+8”的工作架构,“1”就是作为牵头协调部门,我们将发挥好协调服务督办的作用,各部门各地区工作要分好工,我们也会及时调度相关工作进展,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对工作滞后的地区将召开调度会,实行滚动管理,工作滞后地区有关负责同志要亮亮相,对下一步该怎么办表个态;好的地区也会介绍经验,有关情况都会向社会公开,也欢迎大家到时候参加我们的调度会。对一些工作推动特别困难的地方,我们会去开现场会,加强指导帮扶;工作开展好的地区,我们会召开现场会,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一些全局性问题,我们会开及时开一些研讨会议,推动有关问题解决。

“8”就是生态环境部为落实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将开展八个专项行动,通过突破重点,带动全局工作。这八个专项行动的方案材料已经摆在会场了,大家可以参考。

一是开展劣V类水体整治,对长江流域2017年底的12个劣V类国控断面,通过整治今年争取消除7个左右,明年再消除剩下5个左右,到2020年底基本消除长江流域劣V类国控断面,当然我们也希望有条件的地方把省控、市控劣V类断面也消除掉。

二是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职能由水利部划转至生态环境部,切实打通了“岸上和水里”。小小的排污口整治为什么这么困难?以往排污口分散在几个部门管理,原环保部门管的是排污单位,企业厂区边界的排污口比较清楚,但出了厂界后,污水具体怎么走不太关心;水利部门管入河排污口,对“到底谁在排”不太清楚。尤其是对于很多排污单位共用一个排污口的,往往责任不清,甚至存在浑水摸鱼现象。为了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们从“查、测、溯、治”四个方面先在江苏的泰州市和重庆的渝北区开展了排查整治试点,其他城市“压茬式”推进,取得经验后在全国逐步推开。

其他还有“绿盾”专项行动、“三磷”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清废”专项行动、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行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这八个专项行动是我们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重中之重。

经济日报记者:有的污水处理厂因为出水超标被处罚后喊冤,认为是进水浓度超标造成的,应该免责。您如何看待这个现象?

张波:你讲的这个问题是一个热点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我注意到前段时间还有一场这方面的官司。其背后反映了各地在PPP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有深层次的原因。这件事我们稍微做一点分析,大家就看的很清楚了。

第一,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排放是水污染防治法的明确规定,城市污水处理厂只要接纳了这个污水了,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达标排放,这是法律责任。如果有其他原因导致了城市污水处理厂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那是另外一个问题,就好比说你把我撞倒了,给我造成了损失,我肯定先追究你的责任,你说是那个人撞你导致的,你再追究那个人的责任,不能因为那个人撞的你,我就不追究你的责任。

第二,大家都要敬畏法律,既然污水处理厂有保证污水达标排放的责任,那么污水处理厂在接受来水的时候就要特别小心。如果接纳的工业废水太多,有毒有害污染物太多,没有把握处理达标,就要谨慎接收。城市污水处理厂的问题实质是如何通过发挥市场作用来实现公共服务目标,这个也是PPP的核心。公共的服务目标,要通过市场主体来实施。所以要想合作好,实现公共目标,双方必须有智慧、有担当、有道德。有智慧就是各方要把可能出现的情况搞清楚,不能糊里糊涂的就签合同;有担当就是政府要有政府的担当,企业要有企业的担当,通过政府更好的发挥作用来激发和保障市场主体发挥决定性作用。

比如说在这个问题上,作为企业,是专业机构,在建污水处理厂之前就应该调查评估污水来源,这个工作不能少,而且很重要。PPP合同中要明确哪些污水可以进,哪些污水不能进,或者治到一个什么程度才能进,如果发现有可能某些废水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就应该提前在PPP合同里面说清楚,这些废水我要拒绝接收,或者要接收的话要给他一个纳管标准,只有满足了纳管标准才能入管网。同时政府部门要维护和保障污水处理厂的权利,一旦PPP合同上规定了纳管标准,监管部门就要按照标准去监管相应的工业企业。污水厂自己也要加强监管,要建立相应的技术手段。发现了问题要及时报告政府部门。如果报告了,并且有事实依据,有关监管部门不处理、不作为,污水处理厂可以起诉政府部门。这就体现了各方的责任,就会减少未来可能产生的问题。

前段时间一些PPP合同出现问题,多数都是因为政府、企业都想尽快把项目建起来,但没有把可能产生的问题搞清楚、想明白,一旦发生问题就互相推诿,有的甚至是PPP合同约定的事项也得不到认真执行,这就涉及到合作双方的道德问题。污水处理厂出水要达标排放,这是法律规定,这个问题不应该有争议。

第三,我们提倡工业企业首先应该进相应的各类工业园区,将工业废水纳入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并达到相应的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我们不提倡工业废水直接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厂主要是处理城市生活污水的。如果能够明确分开就不会出现刚才说的这一类问题。

新京报记者:黑臭水体整治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有的地方通过撒药、填埋河道等急功近利的方式治理,请问生态环境部会不会出台具体的整治细则?针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会不会加强问责?下一步将如何防止黑臭水体反弹?

张波:感谢您提出这个黑臭水体整治问题。去年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确实打得很辛苦,但是成效还是蛮明显的。大家非常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会不会反弹。我想这个问题首先还是要正确认识黑臭水体整治的重大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了黑臭水体整治这样的攻坚战,一方面是人民立场的体现,它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环境问题,群众有强烈的呼声,所以我们就要解决,这是我们共产党执政的一个特点。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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