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02 10:50
来源:上海环保局
(3)环境管理团队建设与辅导
与园区环保管理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包括例会制度。
为园区相关部门人员提供环保专业辅导支撑。
(4)环保培训
每半年提供1次面向企业的最新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培训或专项培训。
(5)环境事件、投诉应对咨询
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重大环境投诉时,结合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园区环境信息平台数据、环境档案等,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园区予以应对。
三、服务时限
第三方环保服务期限从 *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前*个月,双方若无异议,甲、乙双方续签本协议,如需修改原合同内容,在续签本协议时经过双方协商进行修改。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园区和入驻企业相关资料以及必要的工作便利。
(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3)协助乙方进行现场巡检。
2.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规章制度和行业自律要求,认真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将甲方的数据、资料和其它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方。
(2)制定严密的工作计划,成立专业的服务团队,确保第三方环保服务工作有效顺利实施。
(3)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负责,确保所提方案建议符合国家和本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标准要求。
(3)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开具收款发票。
(4)应公正公开、客观独立,不得借助第三方服务影响和干涉园区及园内企业的正常市场行为。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服务费用
项目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元)。包含定期巡检工作费用、环保政策咨询费用,不含环境监测费等。详见**。
合同外项目增加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包括在合同执行期间,属于甲方应提供的材料、设备等,但由于实际情况由乙方先提供而增加的费用。
2.支付方式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小写:_______万元);
第二期:本合同服务期满后7日内,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小写:_______万元)。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资料和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开展工作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不得追回。
(2)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应当如数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暂停开展相关工作。
2.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工作达不到甲方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时, 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双方约定
双方约定将本协议第二款内容作为首期合作项目。甲方如委托乙方开展其它服务,按照“一事一议”的形式另行签订合同。
八、项目联系人
1.甲方项目联系人
姓名: 电话: 邮箱:
2.乙方项目联系人
姓名: 电话: 邮箱: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争议解决办法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应当通过友好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请求调解、仲裁,或向项目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事项
1.甲方将依照合同的规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给乙方各项款额,双方特立此约,保证按合同规定圆满完成承包范围内各项工作。
2.本合同未言明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的会议纪要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费用全部结清后自然失效。
4.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
委托方:受托方:
单位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单位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联 系 人:联 系 人: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附件3
产业园区第三方环保服务规范(试行)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一、工作概况
(一)任务来源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规范和指导第三方环保服务,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专业优势,加强各类产业园区环境管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作为提出单位将《上海市环保管家技术规范》提交列入2018年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后根据立项专家评审意见将标准名称修改为《第三方环保服务规范》、后又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内部商讨拟修改为《产业园区第三方环保服务规范》,技术归口单位为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二)起草单位
本标准起草单位有: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达恩贝拉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环科环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品悦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三)主要起草人
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职称任务分工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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