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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发布蓝天保卫战方案:推进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时间:2019-04-09 11:01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四)打好清洁能源替代硬仗。

10.提高清洁取暖率。年底前,关中地区城市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90%以上,县城和城乡接合部达到70%以上,农村地区达到40%以上。陕北地区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接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60%以上,农村地区达到20%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11.积极发展地热能。关中地区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积极采用地热能供暖,西安市和西咸新区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全部采用地热能。新建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有集中供暖制冷需求的,应采用地热能供暖制冷。(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12.深入推进散煤治理。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的原则,统筹兼顾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继续在关中地区整村推进农村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燃煤(薪)的清洁能源替代,采取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以及地热能、生物质能、风能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宜煤则煤,深入推进散煤治理。5月底前,关中地区完成农村散煤治理定村确户清单,暂未落实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和集中供热区域外的居民,使用洁净煤+民用高效洁净煤炉具或兰炭+兰炭专用炉具。(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组织开展散煤治理专项检查行动,确保生产、流通、使用的洁净煤符合标准。以洁净煤生产、销售环节为重点,采暖期每月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实现城乡集中售煤点煤质监督抽查的全覆盖,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劣质煤行为。(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13.对关中地区火电企业进行改造。建成陕北至关中第二条750千伏线路通道,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关中地区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区域内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送电满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积极落实替代热源,限期关停关中地区10万千瓦以下热电比未达到国家标准或有替代热源的热电机组。优化热电机组运行方式,严格落实“以热定电”。(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参与)

14.优化热源点规划布局。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推动热电联产富余热能向合理半径延伸,覆盖区域内的燃煤集中供热站全部退出,覆盖区域外统筹布局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取暖措施。(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完成关中地区现有燃煤集中供热站清洁化改造,暂不具备清洁能源供暖的燃煤集中供热站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并限期完成清洁能源改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参与)

(五)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硬仗。

15.优化货物运输结构。推进实施《陕西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推动铁路货运重点项目建设。加大货运铁路建设投入,电力、焦化、电解铝、钢铁等重点企业要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充分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能力,完成国家下达的铁路运输增量任务。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鼓励发展滚装运输、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中铁西安局集团公司参与)

严格执行过境柴油货运车辆避让西安绕城高速措施,通过限制性措施和经济激励政策,引导车辆从西咸北环线等线路分流。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实现公共交通无缝连接。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行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参与)

16.推进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完成2019年营运柴油货车和老旧燃气车辆淘汰任务。(省公安厅牵头,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参与)

17.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关中地区机场、铁路货场、港口等新增或更换的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关中地区各市建成区公交车中新能源车的占比达到80%。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充电便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中铁西安局集团公司、省邮政管理局、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等参与)

推进飞机使用岸电,推广地面电源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关中地区民航机场在飞机停靠期间主要使用岸电。(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等参与)

18.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建成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和市级监控平台。完善监管执法模式,实现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在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机场巴士)、货运车等高排放车辆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对车辆开展监督抽测。加强对机动车销售、维修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和查处销售排放不达标车辆和维修造假企业。完善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19.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行为。(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20.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7月1日起,全省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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