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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超低排放政策来袭,钢铁企业如何应对

时间:2019-05-05 09:48

来源:工业绿色化

作者:张星星

2、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全面加强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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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要求。进出钢铁企业的铁精矿、煤炭、焦炭等大宗物料和产品采用铁路、水路、管道或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运输比例不低于80%;达不到的,汽车运输部分应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2021年底前可采用国五排放标准的汽车)。

由以上三个方面的指标要求可以看出,本次超低排放的要求涉及到了各种类型的钢铁企业,以及钢铁企业的几乎所有生产环节。

(二)超低排放标准与现行钢铁行业排放标准的比较

1、烧结、球团“特别排放限值”为颗粒物40mg/m³、二氧化硫180mg/m³、氮氧化物300mg/m³,超低排放标准较现行标准分别降低了75%、81%、83%;

2、焦化中焦炉烟囱“特别排放限值”为颗粒物15mg/m³、二氧化硫30mg/m³、氮氧化物150mg/m³,超低排放标准中颗粒物较现行标准降低了33%;

3、焦化中装煤、推焦“特别排放限值”为颗粒物30mg/m³,超低排放标准较现行标准降低了67%;

4、焦化中干法熄焦“特别排放限值”为颗粒物30mg/m³、二氧化硫80mg/m³,超低排放标准较现行标准分别降低了67%、37.5%。

5、炼铁“特别排放限值”为颗粒物15mg/m³、二氧化硫100mg/m³、氮氧化物300mg/m³,超低排放标准较现行标准分别降低了33%、50%、33%;

6、炼钢铁水预处理、转炉(二次烟气)、电炉等“特别排放限值”为颗粒物15mg/m³、石灰窑、白云石窑等“特别排放限值”为颗粒物30mg/m³,超低排放标准较现行标准分别降低了33%、67%;

7、轧钢热处理炉“特别排放限值”为颗粒物15mg/m³、二氧化硫150mg/m³、氮氧化物300mg/m³,超低排放标准较现行标准分别降低了33%、67%、33%;

8、自备电厂中燃煤锅炉的排放标准也与之前发布的燃煤电厂的排放标准保持了一致;

9、自备电厂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为颗粒物5mg/m³、二氧化硫35mg/m³、氮氧化物100mg/m³,超低排放标准中氮氧化物较现行标准降低了50%;

10、自备电厂中燃油锅炉“特别排放限值”为颗粒物20mg/m³、二氧化硫50mg/m³、氮氧化物100mg/m³,超低排放标准较现行标准分别降低了50%、30%、50%;

11、对无组织排放提出了具体的控制措施;

12、对大宗物料产品的运输提出了要求。

(三)排放标准的重点变化分析

1、未发生变化的生产环节:正式发布的《意见》中未对“铁矿采选”工序进行超低排放的要求。

2、排放限值降低超过50%的生产环节及指标:烧结、球团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限值降低了75%、81%、83%;焦化中装煤、推焦、干法熄焦的颗粒物排放限值降低了67%;石灰窑、白云石窑的颗粒物排放限值降低了67%;轧钢热处理炉的二氧化硫排放限值降低了67%。

钢铁企业需尤为重视以上几个生产环节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五、现有钢铁企业达到超低排放的措施

《意见》中明确提出了钢铁企业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

1、除尘设施采用湿式静电除尘器、覆滤料袋式除尘器、滤筒除尘器等先进工艺,应用聚四氟乙烯微孔覆膜滤料、超细纤维多梯度面层滤料、金属间化合物多孔(膜)材料等;

2、烟气脱硫实施增容提效改造等措施,提高运行稳定性,取消烟气旁路,净化处理后烟气回原烟囱排放;

3、烟气脱硝采用活性炭(焦)、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等高效脱硝技术;

4、加强源头控制,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实施精脱硫,高炉热风炉、轧钢热处理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5、实施烧结机头烟气循环;

6、无组织排放控制采用密闭、封闭等有效管控措施,采用全封闭机械化料场、筒仓等物料储存方式;

7、产尘点按照“应收尽收”原则配置废气收集设施,强化运行管理,确保收集治理设施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转;

8、对焦炉炉体加罩封闭,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

9、通过新建或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打通与主干线连接等方式,有效增加铁路运力;

10、对短距离运输的大宗物料,采用管道或管状带式输送机等密闭方式运输等;

11、全面加强自动监控、过程监控和视频监控设施建设等。

六、对实施超低排放的钢铁企业的五大奖励措施

1、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有关税法。落实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

2、给予奖励和信贷融资支持。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给予奖励;

3、实施差别化电价政策。严格落实钢铁行业差别化电价政策;

4、实行差别化环保管理政策。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企业实施差别化应急减排措施;

5、加强技术支持。支持钢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环保工程技术公司等合作,创新节能减排技术。鼓励行业协会等搭建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交流平台,促进成熟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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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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