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06 09:46
来源:生态环境部
其次,在工作职责上,完成“三项任务”。一是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达中央决策部署,讲解法律法规和蓝天保卫战任务安排,帮着地方和企业理解好、执行好。二是通过“排查问题列清单,交办政府落责任,核查清单促落实”方式,帮助地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落实。具体来说,第一是发现问题,第二是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实,第三是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摸排。三是通过异地执法、交叉执法,培养锻炼队伍,严格作风纪律,努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同时,我们将把帮扶工作作为核心任务,发挥生态环境部门人才、政策和技术优势,紧紧围绕基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际需要,将生态环境系统相关行政、科技、执法等力量下沉到基层一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提供业务培训,帮助地方政府和企业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在工作模式上,坚持“三不原则”。即,不替代地方履行生态环保责任,主要是帮助查找问题,依法移交地方政府解决。不干预当地正常工作程序,而是督促落实,帮助地方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销号。不打扰地方同志工作安排,自行安排吃、住、行,相关费用由生态环境部统一协调解决,原则上不增加地方的工作和经济负担。
第四,在工作管理上,实施“三个统筹”。即,建立统一的强化监督帮扶工作机制,统筹调度各现场工作组,统一任务要求;统筹协调各相关司局单位,形成合力;统筹信息汇总和发布,建立问题曝光和信息公开制度。
第五,在工作要求上,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协调好工作组与地方政府及部门的关系,发现问题以独立工作为主,解决问题以推动地方为主。二是处理好强化监督与定点帮扶的关系。既依法依规监管,又重视合理诉求、加强帮扶指导。三是落实好廉政纪律和作风建设的要求。把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融入和贯穿到强化监督的全过程,并全员覆盖,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强化作风建设。
澎湃新闻记者:当前,长江总磷污染问题日益凸显,今年1月印发的《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提出,要推进“三磷”综合整治,请问将如何开展这项具体工作?
曹立平:“三磷”整治是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一些历史原因和产业布局因素,长江经济带集中了我国大部分磷化工产能。湖北、贵州、云南、四川、湖南、重庆、江苏等7省市都集中了大量的磷矿和磷化工企业。由于一些地方和企业发展粗放、环境管理滞后,对长江水环境,特别是产业相对集中的区域造成一定的影响。
为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主要目的是防范环境风险、促进达标排放、推动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大体可以概括为三个重点,五个阶段。所谓“三个重点”就是指磷矿、磷化工和磷石膏库的整治工作,“五个阶段”即查问题、定方案、校清单、督进展和核成效五个阶段。一是查问题,即组织“三磷”问题的排查,掌握问题清单,梳理行业特点。二是定方案,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方案,形成整改台账,分类开展整治,推进整治任务。三是校清单,开展强化监督,进行查漏补缺。四是督进展,督促推动整改。五是核成效,核查验收“三磷”专项整治的成效。
前期,我们掌握的情况是,长江经济带地区大约涉及834家企业,目前正在组织地方开展自查,核查基本情况,现在看,企业实际数量要超过这个数。总体安排上,今年先行完成黄磷企业环境整治。磷石膏库情况较为特殊、差异较大,客观上整治难度也较大,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因地制宜推动整治工作。通过以上方式,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摸清“三磷”的数量,消除重大环境隐患,切实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长江修复攻坚战奠定好的基础。
中国海洋报记者:渤海综合治理和长江保护修复备受社会关注,生态环境部日前开展了渤海入海排污口以及长江入河排污口的核查工作,请问进展情况如何?下一步有哪些打算和安排?
曹立平:长江入河排污口、渤海入海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工作正在抓紧进行,这项工作我们也称之为“两个口子”的排查整治。部党组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将其作为打好长江保护修复和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当头炮”、“牛鼻子”。具体来说,主要是完成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四项任务。目前,排查工作进展是比较顺利,按照既有的部署正在开展相关工作。这项工作在整个长江保护修复和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中起着基础性、决定性、关键性的作用。
首先,从“点”上来看,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前段时间,我们组织在江苏泰州、重庆渝北区(以及两江新区嘉陵江段)和河北唐山黑沿子镇开展了试点排查和实验性排查工作。按照部署,这次排查与以往工作最大的不同,就是只要向长江、渤海排污的“口子”都要应查尽查。这种要求与以往对排污口的管理确实有很大的不同。以前,重点关注是规模以上的排污口,我们这次坚持“有口皆查”,只要有水流的“口子”,我们就要查。同时,这次排查工作不是“推倒重来”,而是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的拓展和深化。
具体工作中,我们采用“三级排查”的方式。第一级排查用无人机,排查疑似排污口;第二级排查是组织人工现场核查,对各类排污口逐一排查,登记确认;第三级排查是对疑难问题和隐蔽盲区进行重点攻坚,查漏补缺,全面建立排污口名录。
从试点情况来看,入河(海)排污口有几个特点。一是数量多。排查的“口子”与以往地方掌握的数据差距很大,应该说是一个数量级到两个数量级的差别。当然,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此次采取的是全口径排查,认定的标准与以前完全不一样。二是分布广。沿江沿海地区既有工业园区、化工企业、港口码头,也有城镇小区、农田村庄、施工工地,排污口形态各异。有的排污口没有正规排水管道,有的埋在垃圾堆里面,还有一些污水直接沿河排放。三是隐蔽性强。这次排查发现不少“非典型”的排污口,隐蔽性很强。有的排口藏在草丛里、桥梁下,很难发现。比如,我们在试点排查中,通过无人机飞行,发现了一些排口,后来再进行三级排查,用无人船声呐技术、无人机红外探测,又发现了一些水下的口子,其中有一个排污口,当地政府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建的。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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